通知公告

关于2017年第3季度(7-9月)山西省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及改善情况排名的通报

编辑时间:2017-11-07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274996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通知公告
来      源:
 水生态环境处
成文日期:
 2017-11-07
标      题:  关于2017年第3季度(7-9月)山西省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及改善情况排名的通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7-11-07

各市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印发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5〕59号)、《关于印发<山西省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晋水防办发〔2017〕8号)有关规定以及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2017年第3季度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现将2017年第3季度全省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及地表水环境质量同比改善情况排名由好到差予以公布,排名靠后的市要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多措并举,尽快扭转被动局面。

 

附件:1、2017年第3季度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排名

      2、2017年第3季度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排名

 

 

 

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24日

 

附件1

2017年第3季度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排名

 

排名

城市

平均指数

备注

1

忻州

0.914

2

长治

0.788

3

阳泉

0.720

4

晋城

0.689

5

晋中

0.636

6

朔州

0.533

7

吕梁

0.518

8

太原

0.489

9

大同

0.467

10

运城

0.455

11

临汾

0.425

备注:(1)水环境质量现状排名按照水环境质量平均指数由高到低排列。平均指数越高,水环境质量越好。

(2)水环境质量平均指数=全市所有断面指数和/断面总数。各断面指数:Ⅰ、Ⅱ类水质断面指数为1,Ⅲ类水质断面指数为0.8,Ⅳ类水质断面指数为0.6,Ⅴ类水质断面指数为0.4,劣Ⅴ类水质断面指数为0。


附件2

2017年第3季度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排名

排名

城市

平均数值

备注

1

吕梁

11.4

岔口、野则河、北峪口、裴家川口、碛口、沙会则、两河口桥断面改善

柏树坪断面恶化

2

大同

10.1

杜里村、南水芦断面改善;秀女桥、裴家窑、利仁皂、红卫桥断面由劣类改善为

小辛庄断面恶化

3

朔州

10.0

神头泉断面改善

4

运城

8.9

龙门断面改善

5

阳泉

8.6

闫家庄大桥断面恶化

6

临汾

8.6

张峰水库入口断面改善

7

忻州

8.5

陈家营、梵王寺断面改善;禹庙断面由断流改善为Ⅲ类

8

晋城

8.0

张峰水库出口断面改善

润城、后寨断面恶化

9

太原

6.7

扫石桥、河底村断面改善

李八沟、上兰断面恶化

10

长治

6.2

孔家坡、申村水库出口、甘村断面改善

漳泽水库出口、王家庄、后湾水库出口断面恶化

11

晋中

5.4

蔡庄水库出口、关园则断面恶化

 

备注:(1)水环境质量改善排名按照水环境质量改善平均数值由高到低排列。平均数值越高,水环境质量改善程度越大。

(2)水环境质量改善平均数值=全市所有断面数值和/断面总数。断面基础数值为10,水质类别上升一级数值加5,下降一级数值减10;同一水质类别内,COD、氨氮、总磷、BOD、氟化物5项指标中,1项指标变好数值加1,1项指标变差数值减2。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