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备案的公告
编辑时间:2026-01-30 来源: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6-00374 | ||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通知公告 | ||
|
来 源:
|
成文日期:
|
2026-01-30 | |
| 标 题: | 关于开展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备案的公告 |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6-01-30 | |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要求,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监督管理,促进生态环境监测行业健康发展,现就我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备案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要求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并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活动的机构,应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备案;
(二)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登记,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活动的机构,应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报备。
二、备案时间及方式
法人登记在我省行政区域的技术服务机构应于2026年3月20日前通过山西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https://sthjt.shanxi.gov.cn/)“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专栏进行备案,提交信息和书面承诺。
在外省登记,来我省开展相关服务的技术服务机构,在开展服务活动前登录山西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专栏,通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首次备案信息进行验证,完成主动报备。
三、备案查询
公众可通过登录山西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专栏,查询在我省备案和报备的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信息;也可通过登录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首页“生态环境监测”专栏中的“技术服务机构”专栏,查询全国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信息。
四、其它事项
(一)技术服务机构应确保备案信息以及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技术服务机构应于变更发生后一个月内及时更新备案信息。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可咨询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相关部门。咨询电话如下。
综合类咨询电话:0351-3912797、3912795
辐射类咨询电话:0351-3912797、3912791
附件: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1月30日
相关资讯
Copyright 2017 sthjt.shanxi.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技术支持: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 (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 地址:太原市滨河西路北段7号 邮编:030024
- 联系邮箱:2005sxhb@163.com 晋ICP备12000773号
-
晋公安网备14010902000200号 网站标识码:1400000024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