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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滹沱河生态修复与保护等工作

编辑时间:2021-11-24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320213
主题分类:
 工作动态/ 市县动态
来      源: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1-11-24
标      题:  阳泉: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滹沱河生态修复与保护等工作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11-24
11月19日,阳泉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刘文华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八十次常务会,研究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滹沱河生态修复与保护等工作。会议原则通过《阳泉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行动计划》和《阳泉市滹沱河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


会议指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是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抓手,是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按照能源双控要求,对拟建、在建、存量“两高”项目进行大起底、大清查,建立清单,纳入台账,分类处置,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要严守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准入政策,严控项目审批流程,严格落实项目论证、节能审查、减量替代、能耗双控等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拟建项目,坚决不予上马。要强化项目管理,对在建“两高”项目开展手续复核,全面评估能效水平,及时督促整改达标;对存量“两高”项目加强监督执法,严控停产项目复产,推进节能改造,淘汰落后产能,为新兴产业发展腾出更多空间。


会议强调,制定《阳泉市滹沱河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是落实全省“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建设美丽山西的阳泉行动。要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立足阳泉未来发展,聚焦水污染治理、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等重点环节,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加快修改完善条例,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为实现滹沱河生态保护与地方经济发展互促共进提供可靠制度保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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