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建立汾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编辑时间:2022-11-09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索 引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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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4349/2022-69647 | ||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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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市县动态 | ||
来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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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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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9 |
标 题: | 晋中:建立汾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 ||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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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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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9 |
为保护汾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保护谁受偿”的原则,晋中市生态环境局、晋中市财政局、晋中市水利局三部门联合印发了《晋中市汾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工作方案(试行)》,实施期限为2022-2025年,实施范围为汾河流域晋中段干流及主要支流沿线10个县(区、市),涉及汾河流域16个地表水跨界考核断面。
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就是在流域上下游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地区建立“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机制,充分考虑上下游共同利益,明确流域上下游地区水质保护责任,对为保护水环境付出努力的上游地区,以及水环境质量受到损害的下游地区给予合理补偿,从而更好地运用经济杠杆进行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保护。
《晋中市汾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工作方案(试行)》在现有地表水跨界断面生态补偿考核机制的基础上进行调整优化,明确上下游补偿基准,将流域上下游跨界断面的水质、生态流量作为补偿依据,科学计算、合理分配,利用财政预算结算体制等手段,实现晋中市汾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有效落地,极大地化解了跨区域汾河流域生态环境的治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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