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召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启动会
编辑时间:2026-04-14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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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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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4349/2026-018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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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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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厅内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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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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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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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
| 标 题: | 我省召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启动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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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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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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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 |
为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实施,做好配套保障,4月10日,我省召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启动会,对基准修订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会议强调,此次裁量基准修订是衔接法典实施的关键举措,必须牢牢把握五大原则。一是全面对标法典,在全面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开展新旧法条对比,做到新增内容应纳尽纳、废止条款坚决删除;二是构建科学体系,立足法典体系化特征,重新优化裁量结构、档次与因子,科学划分裁量等级;三是坚持开门修订,充分吸纳基层执法人员、市县专家及企业代表意见建议,凝聚众智推进完善基准修订;四是突出实用便捷,以基层实操为导向,确保基准易把握、好运用;五是秉持宽严相济,明确从重、从轻、减轻及不予处罚具体情形,实现执法力度与温度有机统一。
会议明确,裁量基准修订要讲究方法、高效推进,确保高质高效完成。一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以7月初为截止节点,压茬推进、全速攻坚;二要压实责任、清单管理,细化周度、月度任务,通过 “理单、督单、评单”,构建闭环落实机制;三要严把质量、精益求精,严控各环节质量关口,全力打造精品基准;四要省市联动、试点优化,边修订边试点,及时完善优化内容;五要做好衔接、平稳过渡,精准对接上级文件精神与省级现行规定,确保工作有序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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