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执法后督察和挂牌督办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工作动态(二十二)

编辑时间:2021-12-31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现场检查工作结束  收集整理印证资料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组(太原)12月25日上午,督察组下沉综改区进行督察,现场检查了山西日报传媒(集团)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太重煤机有限公司、鸿富晋精密工业(太原)有限公司、太原晟宏炭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和VOCs治理工作落实情况。


下午,督察组对黄河流域警示片涉及清徐县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督察,现场检查了南百石河流域内村庄截污纳管管网工程、“一河两渠”治理、东于污水处理厂扩建等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今天下午,现场检查工作全部结束,各小组进入编撰工作总结和收集整理印证资料阶段。

督察二组督察工作进入收尾阶段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组(大同)12月25日,督察组连续召开两次全体人员会议集体讨论对大同市督察发现问题清单、督察报告提纲及具体内容,汇总梳理影像资料,完善整理各县(区)的支撑材料。进一步精准补充调查资料,细致梳理汇总问题,严谨整理档案资料,精心撰写督察报告,确保圆满完成督察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督察组工作动态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组(朔州)12月25日,督察组召开临时支部会、组务会。林富强组长指出,督察工作开展以来,全组15位同志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坚持点、线、面结合,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朔州市全域、全方位开展了精准督察,基本覆盖了省委、省政府要求的督察内容,有效促进了朔州市各级党委、政府、重点工业企业主要领导思想认识、政治站位的提高,受到朔州市各级的好评。林组长指出,在督察工作中,各位同志自律、认真、细致,不敷衍,对重点问题反复复核,高标准、高水平完成了任务;大家互相学习、积极配合,在学中干、干中学的精神和劲头值得发扬,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保持这种作风。林组长分析了当前疫情发展情况,要求大家做好疫情防控;对督察报告撰写、视频资料留存,档案归还等工作进行了安排;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安排部分人员12月26日撤退,部分人员继续全力以赴做好督察收尾工作。现场督察组在应县对自然保护区内的违建项目进行了核查。

拾遗补缺,第四督察组加快推进督察步伐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组(忻州)12月25日,督察组下沉五台山风景区,对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我省群众举报生态环境问题、散煤管控情况、清洁取暖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我省群众举报生态环境问题涉及五台山风景区的6个,目前均已完成整改销号;为了不断提升五台山风景区环境空气质量,五台山管委会在巩固原“禁煤区”散煤管控成果基础上,2020年进一步扩大“禁煤区”范围,新增台怀镇金界寺村、新坊村、洞子村和金岗库乡大甘河村,禁煤区面积13.9平方公里,建筑面积75.4万平方米,覆盖5526户,清洁取暖覆盖率100%。督察组加紧梳理汇总资料,收集归整档案材料。

督察工作进入汇总分析阶段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组(临汾)12月25日,督察组召开了全体人员会议,杨雨公组长指出,督察组已经掌握大量资料,成果初显,要发扬连续作战、不怕疲劳的精神,扎实开展分析汇总,为撰写督察报告定调子、把方向。武玉祥副组长要求,各小组要理清思路、协调配合,全面做好资料整理工作。


按照督察组统一安排,各小组对资料查询、走访问询、下沉督察阶段资料展开了整理。一是全面收集,做到资料完整齐全。对照片、视频、核查记录表、现场检查笔录、复印件等资料,建立门类完整项目齐全的资料库,确保资料不缺项不漏项,应有尽有。二是精确整理,做到资料准确无误。采取归类、去重、留查、存档等措施,查实资料内容、问题清单、厘清责任,并编制可供搜索的目录,提升资料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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