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行政审批

关于台州万坤金属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跨省转移危险废物征求意见的复函

编辑时间:2016-04-11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贵厅《关于台州万坤金属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固体废物跨省转移事宜征求意见的函》收悉。经征求长治县环境保护局意见,我厅同意贵省台州万坤金属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产生的共计540吨废旧线路板(900-045-49)于2016年12月31日前转移至我省山西嘉洁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进行利用处置。请贵厅督促台州万坤金属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确保运输安全,防止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并及时通知沿途经过的省(市、自治区)。我厅委托长治市环境保护局和长治县环境保护局对山西嘉洁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接收、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各个环节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特此复函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3月24

编辑时间:2016-04-11  阅读:31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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