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6年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编辑时间:2017-03-31     


2016年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8个部分组成。可在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信息公开网(http://192.168.31.197:89/old_datas/sthjt/jeecmsv7/)下载本报告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351-6371143

一、概

    2016年以来,按照《环境保护部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环办厅[2016]59号)和《山西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晋政办发[2016]73号)要求,我厅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加强对环境信息公开的领导,明确工作重点,完善栏目,保障内容,加大督办,狠抓落实,不断提升我厅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领导,落实部署

    我厅成立了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负责我厅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厅长为领导组组长,主管副厅长为副组长,成员包括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由环境督察处负责牵头我厅环境信息公开的总体工作;各职能处室和有关部门负责提供相关环境管信息。省环境信息中心负责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环境信息公开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以及依申请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2016122日,我厅专门召开厅务会,将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作为2016年工作的重点之一加以部署推进。主管厅领导多次召集有关部门进行安排部署,对我厅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一调度安排,通过强化责任、对有关任务层层分解落实。

(二)突出重点,积极推进

    按照省政府要求,我厅下发了《山西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晋环督察〔20165号),重点贯彻落实环保部和省政府2016年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要求,规定了16项主要任务,全面推进新形势下环境保护政务公开,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增强环保部门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其信息公开内容严格依照《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政务信息发布审批表》规定的流程进行办理,信息公开时限按照即时、每周、每月、每季或每年的不同频率进行发布,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是在我厅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及时对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发布。

(三)加大督办,狠抓落实

    我厅高度重视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按季度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对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滞后的有关单位和地区,按照《关于印发<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政务督查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督查督办。2016年我厅专门就落实省政府《实施方案》、环保部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以及保障网站栏目更新频率方面开展督办,确保2016年政府网站发布数量、质量均得到明显提升。并就“铁腕治污行动”制作了相关专题报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保部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根据《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省环保厅积极主动公开本部门的各类政府信息,基本涵盖了我厅各业务处室和下属单位所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我厅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主要内容

    2016年省环保厅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08条,是去年的2.78倍,信息公开的力度和效果稳步上升。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8条,占0.28%;政策法规类信息368条,占5.74%;行政职权类信息4913条,占76.67%;工作动态类信息1017条,占15.87%;决策类信息92条,占1.44%

(二)公开形式

    互联网,省环保厅把“山西环境保护网”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和第一平台,公众可以通过山西环境保护网的“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省环保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可向我厅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对网站首页布局和栏目进行了调整,增设了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栏目,使公众能更方便快捷的办理相应手续。

公共查阅服务,在省环保厅资料室设置公共查阅点,方便公众查阅省环保厅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内容。

三、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推进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

    推进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公开各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在我厅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每日实时发布11个设区城市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AQI)值;同时以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序,按月公开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情况。省本级和省会太原市已建设完成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正式对外发布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其余市正在加紧推进发布工作。201665日发布《山西省环境状况公报》对区域环境质量进行公开。

推进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公开流域和断面水质情况。按周公布运城市河津大桥、忻州市万家寨水库两个国控断面地表水质周报;201665日发布的《山西省环境状况公报》中,公布了96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总体情况,公布了地下水和城市集中水源地水质总体情况。

(二)推进污染物排放和污染源环境信息公开

    我厅在环境保护门户网上设置“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按照《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第一批)》,对重点监控污染源的基本情况和污染源监测等831项环境监管信息进行公布。11个设区市均已在政府网站设置“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

    2016年以来我厅具体公开情况包括:在总量控制方面,公布了山西省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名称、所在地区和主要污染物的基本信息,公布了重点监控污染源名单和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包括企业名称、许可证编号、污染物排放量和许可证有效期等信息;在污染源监测方面,按季度公布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数据,以及11市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网址;在污染防治方面,公布了清洁生产实施方案和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名单,动态公布危废固废处置和管理信息,按季度公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审核结果及基金补贴情况公布抽查考核不达标名单,发布了大中城市(太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在排污费征收方面,按季度公布国控重点企业排污费征收情况信息,公布了山西省2016年国控企业排污费未足额缴纳明细情况。

(三)推进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验收等信息公开  

    积极推进实现行政审批全过程公开,进一步规范现有管理职能和审批事项,规范和简化审批程序,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在行政审批受理、拟审批和审批阶段全过程公开建设项目详细信息,包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监测报告和调查报告等、征求公众反馈意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16年全年公示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30件;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的审批意见28件;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告45件;受理核技术应用项目环评文件95件;拟对核技术应用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31件;已受理核技术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40件;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意见19件;核技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56件;受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23件;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意见19件;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保护验收审批意见53件。共计439件。

(四)加大监管环境执法和环境信访公开力度

    2016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和环境保护大检查的要求,出台了《山西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和《山西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等文件,并分两批对长治、晋城、临汾、阳泉4市开展了省级督察,在省厅门户网站、市级电视台、市级主要报纸和微信公账号对省级环保督察的边督边改、信访举报案件查处情况分批进行了公布,累计公布26287件典型案例的查处情况,全文公布了长治、晋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尤其是12月按照省政府要求强力推进“铁腕治污”行动以来,在省厅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对11各地市督导组的检查情况进行图文并茂的报道。

    按季度在政府网站上环保不达标生产重点企业。2016年公布了65家超标排放国控重点企业,公布了单位名称、违法事实、处理情况以及各单位整改情况。对于环境违法严重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公布了201620家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的有关情况。

    在省环保厅网站上设置“环境信访/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专栏,从2016年开始定期发布省本级受理的环境信访事宜(包括来人、来访、来电以及网络信访)办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截至目前已公布635件。

(五)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

    积极组织对《山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编,为加强对环境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我厅按季度对突发环境事件形势进行分析总结并上网公布。截至目前,我省未发生等级以上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环境安全形势总体平稳。高度重视突发事件的环保舆情应对工作,关注环保舆情动态,强化环保舆情监控。对媒体曝光报道的环境问题,做到尽快查处,认真整改,自觉接受媒体监督。今年以来,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对接,建立了省环保厅新闻报道矩阵,利用门户网站、双微平台等载体主动发声,主动回应,减少民众误解,正确引导舆论动向。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山西省环保厅共收到依申请43件,其中,网络依申请26件,信函依申请14件,当面申请3件,均已全部办结。主要集中在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文件的公开,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6件,同意公开的20件,同意部分公开的3件,不予公开的2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12件。

五、咨询处理情况

    省环保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服务,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专人接听、接待公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和咨询,能当场答复的做到当场答复,疑难问题待研究后及时答复。实行“统一受理,分别办理,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的规范性。 我厅还成功举办了以“环保升级倒逼产业升级”的省环保厅厅长郭长青访谈录,并与网民进行了友好互动。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省环保厅收到2件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

    2016年,全年省环保厅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6年省环保厅未产生用于政府信息公开软件系统和硬件设备更新等费用。2016年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没有收取费用。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主要问题

    尽管2016年以来我厅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依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环保舆情应对机制有待完善。环保问题是广大民众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对媒体曝光报道的环境问题,目前很难做到及时主动发声,主动回应,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引发民众误解,造成环保工作的被动局面。

二是环境信息公开程度不均衡。与环评审批、空气环境质量信息公开相比,水环境、土壤环境等环境信息公开的内容尚不全面,程序尚不健全,发布制度尚不完善。

三是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水平有待提升。省厅作为全省环境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厅门户网站,存在在线咨询、在线访谈、民意征集、政策解读频次较低,内容比较单一等方面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为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推动我厅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今后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认真贯彻环保部、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将环境信息公开做实做细,做到有章可循,有制可依,有据可查,形成以制度管公开、以制度促公开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形成机制、信息报送机制、信息公布机制和调度考核机制。

    二是积极利用新技术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网站平台建设,积极应用大数据、云计算、虚拟现实等技术,优化和丰富网站功能,充分发挥我厅门户网站环境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特别是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对接,利用门户网站、双微平台等载体主动发声,主动回应,努力为公众方便快捷地获取信息创造条件,减少民众误解,正确引导舆论动向。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健全工作机制,保障工作经费。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创新服务举措,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环境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以及舆论引导机制。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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