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四大举措推进臭氧污染防治攻坚
编辑时间:2022-06-15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索 引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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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4349/2022-31719 | ||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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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
来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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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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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5 |
标 题: | 太原:四大举措推进臭氧污染防治攻坚 | ||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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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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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5 |
针对1-5月城六区臭氧指标居高不下,严重影响省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状况,太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新伟在6月13日召开的全市扬尘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会上强调,各级各部门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把臭氧污染防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坐不住、等不得、睡不着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背水一战的勇气、攻城拔寨的拼劲,紧盯任务,紧盯进度,紧盯结果,出实招、狠招、管用招,全力以赴完成各项硬指标硬任务,坚决打赢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
强化工业源减排
长期以来,太原市作为全国能源重化工基地,工业污染源涉及行业较多,污染物种类杂,排放强度大且浓度高。清徐县、古交市、尖草坪区的钢铁、焦化、炭黑、火电企业,阳曲县、古交市、万柏林区、杏花岭区的水泥企业和东山石灰石矿等,都是太原市臭氧污染排放大户。因此,太原市要求加大22户重点企业监管力度,采取专家驻场指导、现场督查、远程监控等方式,一企一策、专人专管,确保氮氧化物、VOCs等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总量持续下降。要加强重点行业企业常态化错时错峰生产,每日8时-17时,焦化、铸造、沥青拌合站等13个行业企业涉VOCs工序要实行间歇式停产。水泥熟料企业按要求执行错峰生产。要严格落实各工序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浓度排放控制要求,钢铁、火电、焦化、炭黑等重点行业企业,6月底前完成治理设施安装、更换或升级改造,清徐焦化企业6月底前完成涉VOCs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
强化移动源管控
强化生活源治理
强化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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