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我省3月环境空气质量奖惩结果揭晓

编辑时间:2023-05-05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16797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来      源: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3-05-05
标      题:  我省3月环境空气质量奖惩结果揭晓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05-05
近日,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山西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方案》(晋环大气〔2019〕15号)要求,山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2023年3月份各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情况通报。

3月,根据实时监测数据,太原、长治、晋城、晋中、忻州、临汾、吕梁等7个市获得奖励,其中吕梁市获得的奖励资金最多,为74.32万元。大同、阳泉、朔州、运城等4个市均被扣罚,阳泉市被扣罚最多,为322.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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