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管理制度建设规范环境统计工作

编辑时间: 2010-03-19     

信息名称: 加强管理制度建设规范环境统计工作
索引号: 000014349/2021-27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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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0-03-19 发布日期: 2010-03-19
内容概述:

    近年来,以《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部门统计管理办法》等国家统计基本法律法规为基础,根据进一步深化环境保护管理和规范环境统计工作的需要,积极研究建立环境统计管理制度框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调整了“十一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提高了统计报表的规范性、合理性和针对性;修订了《环境统计管理办法》,更加明确了环境统计的法定地位、工作程序与法律责任;印发了《环境统计技术规范》,比较系统地明确了环境统计工作中相关技术性问题;研究草拟了《环境统计管理制度体系工作方案》、《环境统计数据使用管理规定》和《环境统计数据使用保密规定》、《环境统计数据审核办法》(送审稿)以及《环境统计数据审核细则》,初步提出了环境统计管理制度体系框架思路。各地也积极研究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规章制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制订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污染源数据统一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环境统计数据联审的方法、程序和职责;重庆市出台了《重庆市环境统计年报工作考核评比办法(试行)》,调动了环境统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其他地区也都采取措施加强法规制度建设,环境统计工作逐步得到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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