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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省级地方标准《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自动监测技术规范》意见的通知

编辑时间:2025-01-15      来源:生态环境监测处生态环境监测处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山西省标准化条例》和《省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省市场监管局通告2022年第41号)要求,由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山西省生态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山西省大同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西低碳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起草了省级地方标准《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及个人于2025年2月15日前提出书面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起草单位。

联系人:吕安

联系电话:13994243170

邮箱:bzzxdqs@163.com

邮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兴华街与文兴路交叉口华洲国际2308

邮编:030000

附件:1.《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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