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征集

关于公开征求《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指南(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编辑时间:2025-09-17      来源:生态环境中心生态环境数据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相关要求,配合《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的实施,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事项的报告活动,我部对2020年发布施行的《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指南》进行修订,形成《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指南(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发至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

  联系人:核二司 刘文浩

  电话:(010)65646078

  邮箱:jingyanfankui@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指南(修订征求意见稿)

  2.《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指南(修订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征求意见反馈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9月15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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