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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执法普法宣传”系列报导—忻州市 以普法推动执法 以执法促进普法

来源:生态环境执法局 编辑时间: 2023-10-10

今年以来,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全面推行实时、精准普法,注重普法宣传与执法同步推进,确保执法和普法目标在日常工作中得到实现和深化,以规范执法促进精准普法,以深度普法推动严格执法,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帮助行政相对人正确理解法律规定,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学习,提升业务水平。

“打铁还需自身硬”,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研讨等方式,积极开展学习培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知识,切实做到学用结合、学有所成、学有所获;适应执法新形势,扎实开展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课堂培训+现场模拟执法培训方式,全面提升乡镇综合执法能力。

二、积极普法,助力企业发展。

采用“线上+线下”同步学习法,积极组织生态环境执法业务骨干开展“送法入企”、普法讲座,对企业生产过程中易发生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提醒,不断提升企业的治污能力;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技术扶持,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同时,每周以视频培训方式对涉水、涉气、涉固和涉危废等企业进行集中培训,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最新政策进行解读。

与此同时,忻州市生态环境执法队员们把执法现场变成普法的第一现场,将检查后的情况反馈会设置成法律讲堂,针对发现的问题以案释法,主动就案件的事实、适用的法律依据的具体条款、法定程序和行政裁量基准的具体规定、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及救济途径等相关问题,认真讲解,让行政相对人深刻认识自身存在的错误和不足,真正克服普法中的形式主义,既巩固了执法成果,又达到了普法目的。

三、刚柔并济,彰显执法温度。

根据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规定,一方面,认真落实“不予处罚”制度,严格按照要求执行,拓展轻微违法案由。另一方面,突出行政执法“教育功能”,秉持行政处罚与法治教育并重理念,坚持过罚相当原则,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让执法变得更加合情合理,让群众更加心服口服。

下一步,忻州市将持续扎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加大执法普法力度,进一步提升企业知法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和信任度,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的法治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