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山西省环境状况公报
编辑时间:2011-05-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关于“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现发布《2010年山西省环境状况公报》。
一、综述
2010年,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山西要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大力推进“绿化山西、气化山西、净化山西、健康山西”的安排部署,全省以污染物总量减排为抓手,积极实施蓝天碧水扩容提质工程,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全省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3.31万吨,较2009年下降3.28%;二氧化硫排放量124.92万吨,较2009年净削减1.92万吨,削减率为1.51%,较2005年下降17.6%。省辖11个城市中,10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太原市达到国家三级标准。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有所好转,与2009年相比,在实际监测的101个地表水断面中,地表水符合Ⅰ~Ⅲ类水质标准的断面增加了5个。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3.1dB(A),比2009年下降0.4dB(A)。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但是,我省的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山西仍是全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的省份,生态环境脆弱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环保工作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维护环境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任重而道远。
二、大气环境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0年省辖城市环境空气污染仍属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为主要污染物的煤烟型污染。三项主要污染物污染负荷最大的为可吸入颗粒物,占45.0%;其次为二氧化硫,占40.0%;再次为二氧化氮,占15.0%(图1)。
11个省辖城市中,大同、阳泉、长治、晋城、朔州、临汾、运城、忻州、晋中、吕梁10个城市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太原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三级标准。
以2010年省辖城市综合污染指数表征环境空气污染程度,由重到轻排序依次为:太原、阳泉、晋城、临汾、大同、长治、运城、晋中、朔州、吕梁、忻州(表1、图2)。
表1 省辖城市2010年与2009年环境空气污染指数对比统计表
序号 | 年度 | 2009年 | 2010年 | 2010年与2009年比较变化率(%) | ||||||||
指标
城市 | SO2污染指数 | NO2污染指数 | PM10污染指数 | 综合污染指数 | 由重到轻名次 | SO2污染指数 | NO2污染指数 | PM10污染指数 | 综合污染指数 | 由重到轻名次 | ||
1 | 太原 | 1.25 | 0.28 | 1.06 | 2.59 | 1 | 1.13 | 0.25 | 0.89 | 2.27 | 1 | -12.4 |
2 | 大同 | 0.65 | 0.33 | 0.77 | 1.75 | 7 | 0.60 | 0.35 | 0.75 | 1.70 | 5 | -2.9 |
3 | 阳泉 | 0.77 | 0.31 | 0.72 | 1.80 | 5 | 0.73 | 0.36 | 0.78 | 1.88 | 2 | 4.4 |
4 | 长治 | 0.47 | 0.33 | 0.76 | 1.55 | 10 | 0.45 | 0.33 | 0.83 | 1.61 | 6 | 3.9 |
5 | 晋城 | 0.82 | 0.34 | 0.69 | 1.84 | 4 | 0.80 | 0.24 | 0.67 | 1.71 | 4 | -7.1 |
6 | 朔州 | 0.83 | 0.19 | 0.73 | 1.75 | 6 | 0.60 | 0.14 | 0.75 | 1.49 | 9 | -14.9 |
7 | 晋中 | 0.78 | 0.26 | 0.80 | 1.85 | 3 | 0.63 | 0.19 | 0.70 | 1.52 | 8 | -17.8 |
8 | 运城 | 0.73 | 0.23 | 0.72 | 1.68 | 9 | 0.58 | 0.21 | 0.75 | 1.55 | 7 | -7.7 |
9 | 忻州 | 0.62 | 0.24 | 0.62 | 1.47 | 11 | 0.60 | 0.23 | 0.61 | 1.44 | 11 | -2.0 |
10 | 临汾 | 0.63 | 0.24 | 0.85 | 1.72 | 8 | 0.63 | 0.24 | 0.84 | 1.71 | 3 | -0.6 |
11 | 吕梁 | 0.88 | 0.25 | 0.73 | 1.86 | 2 | 0.62 | 0.18 | 0.67 | 1.46 | 10 | -21.5 |
与2009年相比,省辖城市整体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太原、朔州、晋中、吕梁4城市综合污染指数呈下降趋势,降幅在12.4%~21.5%之间,占省辖城市的36.4%,大同、阳泉、长治、晋城、运城、忻州、临汾7城市综合污染指数变化不大(变化幅度小于10.0%)(图3)。
酸雨质量状况 2010年,我省11个省辖城市降水平均pH介于5.44~6.92之间(酸雨标准:pH<5.60),pH平均值最低的城市是阳泉市;全省仅阳泉市有酸雨出现,酸雨频率为14.7%。2005~2010年,我省11个城市中太原、阳泉、运城和临汾4个市出现过酸雨,酸雨频率在1.2%~47.1%之间。全省酸雨出现频率整体上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 主要气污染物排放量 山西省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量124.92万吨,较2009年净削减量为1.92万吨,削减率1.51%,较2005年相比下降17.6%。工业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居前五位的城市依次是:朔州、大同、运城、长治、阳泉,五城市排放量占全省工业排放量的53.73%;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较大的行业依次是:电力、冶金、焦化,三个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省工业排放量的84.24%。 措施和行动 省辖11市全部建成集中供热,80%以上的县实现了集中供热。启动了太原、吕梁和晋中冬季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专项行动,对重点工业源、城中村土小锅炉、道路和施工扬尘进行全面整顿,积极推进氮氧化物控制工作,加强机动车环保检测,全年检测机动车 98万余辆。 三、水环境 地表水水质状况 2010年全省监测的海河、黄河两大水系的27条河流、101个断面中,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水质优良(Ⅰ~Ⅲ类)的断面35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34.7%;轻度污染(Ⅳ类)的断面8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7.9%;中度污染(Ⅴ类)的断面6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5.9%;重度污染(劣Ⅴ类)的断面52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51.5%。(图4) 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有所好转,与2009年相比,全省监测的断面数减少1个。全省地表水符合Ⅰ~Ⅲ类水质标准的断面增加了5个,符合Ⅳ类水质标准的断面数减少3个,符合Ⅴ类水质标准的断面数不变,劣于Ⅴ类水质标准的断面减少了3个。从各类水质断面数占监测断面总数的比例来看,水质优良的断面增加了5.3个百分点;受到污染的断面减少了5.3个百分点;其中重度污染的断面减少了2.4个百分点、轻度污染的断面减少了2.9个百分点(表2)。 表2 2010年全省地表水水质变化情况统计表 2010年全省共有15个断面水质有所恶化(图5)。 汾河各断面水质情况 2010年汾河共监测21个断面,其中忻州雷鸣寺、东寨桥断面符合Ⅰ类水质标准;忻州静乐桥断面、太原汾河水库出口符合Ⅲ类水质标准;太原上兰断面符合Ⅳ类水质标准;其余16个断面均超过Ⅴ类水质标准。 城市地下水水质状况 山西省地下水水质总体为良好。各城市地下水质量综合评价结果为:太原、朔州市水质优良,晋城、晋中、吕梁、长治、大同市水质良好,临汾、阳泉市水质较好。各城市地下水质量综合评价结果见表3。 表3 2010年城市地下水质综合评价结果
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总体水质达标率为74.5%。其中:大同、长治、晋城、朔州、忻州、晋中、运城、吕梁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太原市水质达标率为71.0%,临汾市、阳泉市水质达标率为0%。 与2009年相比,2010年全省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下降7.8个百分点。 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10年全省废水排放量为11.83亿吨,其中,生活污水排放量6.84亿吨,工业废水排放量4.99亿吨,生活污水所占比重为57.82%。工业废水排放量居前五位的依次是:运城、大同、吕梁、晋城、长治,五城市排放量占全省工业废水排放量的76.07%;工业废水排放量大的行业依次是:煤炭采选、化工、焦化,这三个行业的排放量占全省工业废水排放量的65.2%。 全省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3.31万吨,较2009年下降3.28%。化学需氧量排放居前五位的城市依次是运城、大同、忻州、临汾、吕梁,五市排放量占全省排放量的66.96%;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大的行业依次是:化工、煤炭采选、焦化,这五个行业的排放量占全省工业排放量的60.42%。 措施与行动 饮用水源保护 全省各市、县全部完成了城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分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全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全部进行了保护区划分,正在组织上报。省环保厅组织开展了饮用水源地污染源集中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各市对城镇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进行了全面清理,取缔了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企业,拆除了排污设施。 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建设 2010年全省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厂28个,新增处理能力51.6万吨/日。截至2010年年底,全省共建成污水处理厂132个,日处理能力约317万吨,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率达76%,已建污水处理厂不断完善管网配套。
四、声环境 区域环境噪声状况 2010年,全省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3.1dB(A),较2009年度下降0.4dB(A)。按照《声环境质量常规监测暂行技术规定》,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分为差、较差、一般、较好和好5个声环境质量等级。根据监测结果统计,全省无差、较差、好的城市,一般的城市为晋城和吕梁2个城市,占18.2%;较好的城市有太原、大同、阳泉、长治、朔州、晋中、运城、忻州和临汾9个城市,占81.8%(图6)。 道路交通噪声状况 各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年均等效声级为66.8dB(A),较2009年度下降0.8dB(A)。按照《声环境质量常规监测暂行技术规定》,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分为差、较差、一般、较好和好5个声环境质量等级。全省无差、较差、较好的城市;一般的城市为吕梁,占9.1%;好的城市为太原、大同、阳泉、长治、晋城、朔州、晋中、运城、忻州和临汾10个城市,占90.9%(见图7)。
五、工业固体废物 2010年,山西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8270.32万吨,比2009年增加23.93%;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为95.38万吨,比2009年减少32.63%。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12059.44万吨,比2009年增加34.65%;综合利用率为65.5%,比2009年上升5.39个百分点;处置量为5273.16万吨,比2009年增加3.41%。 山西省环保厅增设了固体废物管理处,大同、晋城等市设立了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截止2010年底,山西省已建成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9个(包括太原市、大同市、介休市、灵石县4家垃圾焚烧发电厂),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12275吨/日。 六、辐射环境 截止到2010年底,全省申报注册的涉源单位共561家,使用3163枚放射源。电离辐射环境质量保持本底水平,放射性同位素使用和放射性废物库运行全年无事故,电磁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但随着核与辐射技术利用的快速发展,辐射安全监管形势更加严峻。 全省各县配备了辐射防护安全监督员,形成了省、市、县三级辐射管理体制。开始使用网络化放射源监管系统。开展了闲置废弃放射源排查工作,清查出没有申报登记的单位9家、放射源27枚。核发和补办辐射安全许可证98家。转让审查放射性同位素128家、放射源433枚。对76家新产生的191枚放射源及时进行了收贮。编制了“十二五”辐射环保规划。 七、自然生态环境 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全省共建成自然保护区46个,其中国家级5个,省级41个,自然保护区面积达115.8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7.4%;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4个、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2个,国家级生态乡镇4个、省级生态乡镇154个,国家级生态村3个、省级生态村747个。 落实“以奖促治”政策,组织申报中央农村环保“以奖促治”、“以奖代补”资金项目32个、资金2090万元,受益村庄达37个。省级污染治理资金安排2215万元用于农村环境保护,受益村庄达45个。编制了《山西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完成了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全省土壤样品库和土壤污染调查数据库建设。 生物多样性 地形、地貌、气候、土壤的复杂多样,造就了我省生物种类的多样性。全省野生动植物种类共有2602种,中国特有种共有635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有7种,二级保护动物有51种;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有1种,二级保护植物有7种。 八、环境保护专栏 ■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2010年是污染减排决胜之年。各级政府对污染减排高度重视,采取的措施更加细致有力。强化工程减排,实现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突出结构减排,关停炼钢和炼铁产能1059万吨、电力163.41万千瓦、水泥832万吨、焦炭522万吨、造纸9.59万吨、柠檬酸1.2万吨,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落后产能淘汰任务。严格管理减排,规范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使污染减排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 2010年山西省二氧化硫排放量124.92万吨,较上年净削减率为1.51%,较2005年累计削减率为17.6%,超额3.6个百分点完成“十一五”14%的二氧化硫减排目标;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3.31万吨,较上年削减率为3.28%,较2005年累计削减率为13.93%,超额0.93个百分点完成“十一五”13%的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 ■ 蓝天碧水工程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蓝天碧水工程的决定》自2006年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省各县都建成并投运污水处理厂,11个重点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回用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集中供热率、城市气化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分别比“十五”末期提高了38、21.5、55.2、43.9、14.1和6.7个百分点;水和大气环境质量均比“十五”期间有明显改善。10个重点城市和27个蓝天碧水工程县(市)的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主要河流优良水质断面比2005年增长1.5倍以上,汾河水库断面水质首次达到一类水质标准,下游河段基本达到农灌标准;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达到11个,城市功能得到整体提升。省政府确定的“十一五”蓝天碧水工程36项指标和任务全部完成。 ■流域环境综合整治 在汾河、丹河、滹沱河、涑水河和桑干河流域的45个县(市、区)开展了环境综合整治,促进了流域环境状况的明显好转。45个县(市、区)均建成了污水处理厂,建成垃圾处理厂 19个。经考核,忻府区、朔州城区、盐湖区、定襄县、孝义市、古交市、静乐县、晋城市城区、尧都区、霍州市、原平市、介休市、汾阳市取得流域环境综合整治优秀成绩。 ■环保规划与投入 确定了山西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框架,开始了规划编制工作。“十二五”环保规划包括一个总体规划和9个专项规划。 全省环保投入达288.1亿元,主要用于电力、焦化、冶金、化工等重污染行业大气和水污染治理。全省环保能力建设投入1.74亿元,为环境监察、监测系统配备设备仪器2975台套、车辆205台;完善了全省在线监控视频系统,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自动在线联网,联网企业达756 家,监控废气、废水等点位5000余个。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进一步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控制新污染的产生。在项目审批中,不仅从行业准入标准、产业布局、环保相关要求和环境风险等方面从严控制重污染行业,而且将环境容量、资源能源的合理配置作为产业发展的重要依据,大力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省环保厅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446个,涉及投资2425.6亿元,共否决、退回21个项目,涉及投资近86.2亿元。 制定了《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程》。省环保厅全年审批试生产项目78个,同比增加10%;审批竣工验收项目223个,同比增加55%;对66个长期试生产、不进行竣工验收的焦化项目进行了查处。 ■ 环境执法 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开展畜禽养殖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沿河化工石化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监察专项执法检查、冬季大气污染严查行动、全省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等; 依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52起;开展污染物总量减排监察系数核查;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监察和企业环境监督员试点,认真实施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和后督察。妥善处置陕西华县中石油地下输油管线泄漏影响黄河(运城段)等突发环境事件。全省征收排污费15.997亿元,征收总额名列全国第二。 突出重点,组织实施环保督察专项行动;加强环保挂牌督办;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行政效能、政风行风建设。 ■环境应急 修订了《山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着力抓好环境应急管理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省环保厅全年接报的9起突发环境事件,都得到了及时妥善的处置。 ■污染源在线监控 对全省782家重点排污企业实施了自动监控。全省现联网废气监控点1023个、废水监控点586个、视频监控点位170个、环保治理设施工况监控点1237个、分级警告和控制设备2071台。认真开展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加大自动监控执法力度,对349家超标排污企业进行了远程声光警告和立案处罚,对严重超标排污企业进行了约谈、远程断电警示及行政处罚,通过对环保治理设施的过程监控,有效促使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投运,减少了企业偷排超排行为。 ■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2010年,我省参加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城市共22个,包括太原、大同、阳泉、长治、晋城、朔州、忻州、晋中、临汾、运城、吕梁11个地级城市和侯马、孝义、潞城、介休、古交、原平、高平、河津、永济、霍州、汾阳11个县级城市。考核内容为环境质量、污染控制、环境建设、环境管理4大类,共23项指标。通过考核,有效地推进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城市环境质量改善,工业企业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治理达标率、清洁能源使用率、城市建成区绿化率、公众对城市环境满意率均比上年有所提高。 ■ 环保科技、标准和环保产业 我省两个环保科技项目获得国家环保科技三等奖,一个环保科技项目获得全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开展了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制修订。开展了环保设施运营资质单位的资格审查、清洁生产服务机构的审核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太原罗克佳华公司被批准建设为国家环境保护工业污染源监控技术中心,山西大学正在申报国家环境保护煤系资源高效利用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 ■ 环境信息能力建设 山西环境保护网站栏目不断扩大,功能不断完善。完成了《山西省环境信息化总体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了世行贷款 “山西省大气污染综合控制项目”课题研究。山西省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工作全面展开,省环保厅通过山西省电子政务外网实现了与环境保护部的互联互通,完成了全省11个地级市环保局至省环保厅2M带宽专线光纤、119个县(区)环保局至市环保局1M带宽互联网专线光纤线路的铺设工作。 ■ 环境信访 全省环保系统共受理环境信访事项6794件(次),结案6777件,绝大部分信访问题得到合理解决,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得到了保护。环保部接到的关于我省的信访案件数量比往年明显下降。 ■ 机构队伍建设 山西省环保厅成立了山西省排污权交易中心、山西省环境应急中心。截止2010年底,全省县级以上共设置各类环保机构592个(其中,省级17个、市级101个、县级507个)。全省环保系统人员编制总数达8439人(其中,行政编制1243人,事业编制7138人,其他编制58人),年末实有人数11431人。 ■ 环境宣传教育 组织开展了污染减排新闻采访活动,发表稿件200多篇; 实施了生态汾河新闻舆论监督活动,对汾河治理滞后的重点县市和单位进行曝光批评;组织了省城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新闻采访,推动了太原市冬季污染防治工作。创建了31个绿色学校、15个绿色社区。 ■ 国际交流与合作 省环保厅组织接待了前来进行学术交流和业务洽谈的六批国外团体。全年共有14人次出国出境进行环境保护业务学习、研修。全面推进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履约工作,利用开展科普知识有奖问答等多种活动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全省消耗臭氧物质淘汰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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