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状况公报

2011年山西省环境状况公报

编辑时间:2012-07-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关于“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现发布《2011年山西省环境状况公报》。

 

概   述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型跨越”和“净化山西”的总体要求,以污染物总量减排为抓手,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全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139.90万吨,比2010年削减2.72%;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48.96万吨,比2010年削减3.49%;氨氮排放总量为5.91万吨,比2010年削减0.5%;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128.60万吨,比2010年上升3.59%。省辖11个城市中,大同、阳泉、长治、晋城、朔州、晋中、运城、忻州、临汾、吕梁10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太原市达到国家三级标准。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有所好转,与2010年相比,水质优良的断面增加了10.8个百分点,受到污染的断面减少了10.8个百分点(其中重度污染的断面减少了27.7百分点)。全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3.2dB(A),较2010年上升0.1dB(A),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但是,山西的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我省仍是全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的省份,生态环境脆弱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环保工作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维护环境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任重而道远。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大气环境

一、城市环境空气
    2011年省辖城市环境空气污染仍属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为主要污染物的煤烟型污染。3项主要污染物中污染负荷最大的为可吸入颗粒物,占42.8%;其次为二氧化硫,占41.6%;再次为二氧化氮,占15.6%(图1)。

    11个省辖城市中,大同、阳泉、长治、晋城、朔州、晋中、运城、忻州、临汾、吕梁10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太原市达到国家三级标准。

    以2011年省辖城市综合污染指数表征环境空气污染程度,由重到轻排序依次为:太原、阳泉、大同、晋城、临汾、长治、朔州、运城、吕梁、晋中、忻州(表1、图2)。

 

1              省辖城市2011年与2010年环境空气污染指数对比统计表

序号

年度

2010年

2011年

综合污染指数变化率(%)

 指标

 

城市

SO2污染指数

NO2污染指数

PM10污染指数

综合污染指数

由重到轻名次

SO2污染指数

NO2污染指数

PM10污染指数

综合污染指数

由重到轻名次

1

太原

1.13

0.25

0.89

2.27

1

1.07

0.29

0.84

2.19

1

-3.5

2

大同

0.60

0.35

0.75

1.70

5

0.65

0.39

0.72

1.76

3

3.5

3

阳泉

0.73

0.36

0.78

1.88

2

0.90

0.39

0.82

2.11

2

12.2

4

长治

0.45

0.33

0.83

1.61

6

0.45

0.34

0.78

1.57

6

-2.5

5

晋城

0.80

0.24

0.67

1.71

4

0.85

0.24

0.62

1.71

4

0.0

6

朔州

0.60

0.14

0.75

1.49

9

0.70

0.18

0.65

1.53

7

2.7

7

晋中

0.63

0.19

0.70

1.52

8

0.60

0.20

0.65

1.45

10

-4.6

8

运城

0.58

0.21

0.75

1.55

7

0.60

0.19

0.72

1.51

8

-2.6

9

忻州

0.60

0.23

0.61

1.44

11

0.57

0.29

0.57

1.42

11

-1.4

10

临汾

0.63

0.24

0.84

1.71

3

0.63

0.23

0.84

1.70

5

-0.6

11

吕梁

0.62

0.18

0.67

1.46

10

0.60

0.16

0.69

1.45

9

-0.7

 

    与2010年相比,省辖城市整体环境空气质量变化不大。11个省辖城市中,阳泉市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有所上升,升幅为12.2%,其余10个城市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变化不大(变化幅度绝对值小于10%)(图3)。

(二)酸雨

    2011年,我省11个省辖城市年均降水pH介于5.77~7.21之间(酸雨标准:pH<5.60),年均降水pH最低的城市是阳泉市;全省仅阳泉市有酸雨出现,其酸雨频率为14.9%。

水环境

(一)地表水

    2011年全省监测的海河、黄河两大水系的47条河流共97个断面中,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水质优良(Ⅰ~Ⅲ类)的断面为44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45.4%;轻度污染(Ⅳ类)的断面为12个,占12.4%;中度污染(Ⅴ类)的断面为14个,占14.4%;重度污染(劣Ⅴ类)的断面为27个,占27.8%。(图4)

    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有所好转,与2010年相比,全省监测的断面数减少4个。全省地表水符合Ⅰ~Ⅲ类水质标准的断面增加了9个,符合Ⅳ类水质标准的断面增加了8个,符合Ⅴ类水质标准的断面增加了8个;劣Ⅴ类水质标准的断面减少了29个。从各类水质断面数占监测断面总数的比例来看,水质优良的断面增加了10.8个百分点;受到污染的断面减少了10.8个百分点:其中重度污染的断面减少了27.7个百分点,中度污染的断面增加了8.5个百分点,轻度污染的断面增加了8.4个百分点(表2)。

2  2011年全省地表水水质变化情况统计表

 

统计项目

断面数

占监测断面总数的比例

2011年

2010年

变化

2011年

2010年

变化

监测断面数

97

101

-4

/

/

/

优良断面(Ⅰ~Ⅲ类)

44

35

9

45.4%

34.6%

10.8%

污染断面(Ⅳ类及以下)

53

66

-13

54.6%

65.4%

-10.8%

其中

重度污染断面(劣Ⅴ类)

27

56

-29

27.8%

55.5%

-27.7%

中度污染断面(Ⅴ类)

14

6

8

14.4%

5.9%

8.5%

轻度污染断面(Ⅳ类)

12

4

8

12.4%

4.0%

8.4%

 

    2011年汾河共监测11个断面,其中忻州雷鸣寺、忻州河西村2个断面符合Ⅱ类水质标准;太原汾河水库出口断面符合Ⅲ类水质标准;太原上兰断面符合Ⅴ类水质标准;其余7个断面均劣于Ⅴ类水质标准。

(二)城市地下水

    2011年山西省地下水总体水质良好,其中朔州、晋中2市水质优良;太原、大同、长治、晋城、吕梁5市水质良好;临汾市水质较好,阳泉市水质较差。与2010年相比,水质基本保持稳定(表3)。

3  2011年全省城市地下水综合评价结果

城市名称

太原

大同

阳泉

长治

临汾

朔州

晋中

晋城

吕梁

F2010

0.723

2.321

3.938

1.291

3.229

0.725

2.162

1.562

1.133

F2011

1.189

2.396

4.479

1.226

3.224

0.725

0.742

1.278

1.532

2011 级别

良好

良好

较差

良好

较好

优良

优良

良好

良好

 

(三)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

    2011年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总体水质达标率为86.9%。其中:太原、大同、长治、晋城、朔州、忻州、晋中、运城、吕梁9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临汾、阳泉2市水质达标率为0%。与2010年相比,水质达标率基本保持稳定。

声环境

(一)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2011年全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3.2dB(A),较2010年上升0.1dB(A),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按照《声环境质量常规监测暂行技术规定》,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分为差、较差、一般、较好和好5个声环境质量等级。根据监测结果统计,全省没有差、较差、一般、好的城市,各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均为较好(图5)。

(二)城市道路交通噪声

    2011年全省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6.6dB(A),较2010年下降0.2dB(A)。按照《声环境质量常规监测暂行技术规定》,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分为差、较差、一般、较好和好5个声环境质量等级。根据监测结果统计,全省没有差、较差、一般、较好的城市,各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均为好(图6)。

(三)城市功能区噪声

    2011年除0类功能区昼夜达标率为0%外(我省仅1个0类功能区监测点位),其它类功能区昼夜间达标率在58.2%-95.8%之间,其中4类功能区(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夜间噪声达标率最低。各类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均高于夜间,3类功能区昼夜达标率高于其它类功能区(图7)。

辐射环境

    截止2011年底,全省申报注册的涉源单位共809家、3381枚放射源。全省电离辐射环境质量保持本底水平,放射性同位素使用和放射性废物库运行全年无事故,电磁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但随着核与辐射技术利用的快速发展,辐射安全监管形势更加严峻。

启动了X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和废旧金属熔炼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完成了对全省132家Ⅲ类以上放射源、Ⅱ类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的现场执法检查。核发和补办辐射安全许可证907家。为101家单位(351枚放射源)办理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手续。办理异地用源备案33家(107枚放射源)。对50家新产生的106枚放射源进行了收贮。

 

自然生态环境

    截止2011年底,全省共建成自然保护区46个(国家级5个,省级41个),自然保护区面积达116.6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7.47%;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6个、国家级生态乡镇4个、国家级生态村3个、省级生态乡镇176个和省级生态文明村947个。

    地形、地貌、气候、土壤的复杂多样,造就了我省生物种类的多样性。全省野生动植物种类共有2602种。野生维管束植物2121种,其中蕨类植物95种、裸子植物14种、被子植物2012种。野生脊椎动物481种,其中哺乳类65种、鸟类329种、爬行类27种、两栖类12种、鱼类48种。

    我省境内的中国特有种达635种,其中,野生维管束植物特有种591种,野生脊椎动物特有种44种。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7种,二级保护动物51种;国家一级保护植物1种,二级保护植物7种。维管束植物中属于极危物种1种,濒危物种10种,易危物种53种。野生脊椎动物中属于极危物种2种,濒危物种11种,易危与近危物种62种。

 

保护环境的措施与行动

 

    ■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制定了《山西省“十二五”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办法(试行)》,强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关停小火电44万千瓦,淘汰焦化产能488万吨、钢铁产能814万吨、水泥产能1315万吨、电石产能31万吨、铁合金产能13.2万吨、造纸产能29.87万吨。开展太原市西山地区重污染企业的搬迁改造。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强化燃煤电厂烟气脱硝工作。

    2011年,山西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39.90万吨,比2010年(143.81万吨)削减2.72%;二氧化硫排放量居前5位的市依次是大同、运城、长治、太原、吕梁,5市排放量占全省排放量的52.41%。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48.96万吨,比2010年(50.73万吨)削减3.49%,其中工业和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0.25万吨,比2010年(31.16万吨)削减2.91%;化学需氧量排放居前5位的市依次是运城、吕梁、临汾、晋中、长治,5市排放量占全省排放量的60.29%。氨氮排放总量5.91万吨,比2010年(5.94万吨)削减0.5%,其中工业和生活氨氮排放量4.62万吨,比2010年(4.67万吨)削减1.05%;氨氮排放居前5位的市依次是运城、临汾、吕梁、长治、太原,5市排放量占全省排放量的56.51%。氮氧化物排放总量128.60万吨,比2010年(124.15万吨)上升3.59%;氮氧化物排放量居前5位的市依次是大同、太原、长治、运城、临汾,5市排放量占全省排放量的54.44%。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完成了省政府预定的目标任务。

    ■污染防治

    大气污染防治。深化大气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开展为期100天的冬季大气联防联控专项行动,以省城太原为中心,涵盖同属太原盆地的吕梁市的文水县、交城县以及晋中市的榆次区、太谷县。主动申请将我省太原、大同、朔州、忻州4个城市以山西中北城市群纳入了国家“十二五”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进一步推进烧结机烟气脱硫和水泥行业烟气脱硝工作,减少工业大气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强化冬季燃煤煤质控制,切实减少冬季采暖燃煤污染问题。

    实施空气质量下降约谈机制。召集空气环境质量显著下降的7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分阶段督察,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水污染防治。开展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评估,并实现常规化管理。对2010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中存在问题较大的城市进行了通报,相关各市积极制定整改方案,加快落实整改。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评估工作列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水源地进行监督检查,防范污染事故的发生。

    全省重点流域考核工作项目完成率超过90%,山西省黄河中上游和海河流域分别以90.4分、89.8分的成绩排全国第16名和17名,考核结果为好。地表水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共扣缴流域生态补偿金1.9亿元,奖励1.1亿元。

    截止2011年底,全省共建成污水处理厂134家,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06万吨/日,城镇污水处理率达70%以上。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力度,促进了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省辖11个城市的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以及太原、大同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全部稳定运行。

    ■绿色生态工程

    根据《山西省绿色生态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2011年我省在11个重点城市的23个市辖区、11个县级市和55个县启动了“绿色生态工程”,决心通过“减排工程”、“净空工程”、“净水工程”、“清洁工程”、“提质工程”、“创建工程”建设,实施环境“大治理”、生态“大修复”,着力推进生态省建设。省环保厅和省住建厅联合分解下达了各市县2011和2012年度“绿色生态工程”考核的13项指标,决定进行年度考核。

   生态环境保护

    财政部、环保部将山西省列为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我省成立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编制了《山西省2011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实施方案》,中央和地方财政共投入4亿元,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受益村庄314个,受益人口54.1万人。完成了全省工业废弃场地的调查和山西焦化厂重污染土壤修复试点工作,编制了山西太原化工厂修复场地勘察监测报告及修复场地风险评估报告。

   流域环境综合整治

    在汾河、丹河、滹沱河、涑水河和桑干河流域开展了环境综合整治。一年来,9市54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关停取缔81户企业,对 47家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决定,立案查处违法行为599起,拆除原煤锅炉1794台,辖区内的污水处理厂均按计划进度建成并投入运行。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大,成效明显。

    环保规划与投入

    编制完成了《山西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中央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投入全年共计7亿元,其中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投入3.02亿元,用于重点行业污染源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重金属污染防治等145个环保治理项目。全省环保能力建设全年投入1.44亿元,用于环境监察、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重点地区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环保公益网络宣传教育、排污权交易试点等环保能力建设项目。为基层配备监测、监察仪器设备892台(套)和执法、监测车辆71台。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省环保厅和省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山西省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暂行规定》,按照“生态功能不退化、资源环境不超载、排污总量不突破、环境标准不降低”的要求,把循环经济发展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基本原则。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项目,给予大力支持;对不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项目,坚决予以否决。明确提出了11种不予受理和审批的情形和建设项目实施区域限批、行业限批、企业限批的要求。通过制定和实施《暂行规定》,建立了严格的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

    省环保厅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全年审批试生产建设项目72个,审批竣工环保验收项目132个,对47个未完成居民搬迁任务的县(市、区)政府下达督办通知,对62个长期试生产、不进行竣工验收的焦化项目进行了处罚;全省将环境监理作为竣工验收的前置条件,大力推进环境监理工作。加强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

    ■ 环境执法

    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迎中博”环境综合治理行动;开展汽车养护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专项执法检查、基础设施及房地产开发项目专项执法检查、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以及风景名胜区专项执法检查、煤炭发运站(台)专项执法检查、全省煤炭开采和洗煤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矿山资源开采加工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 对严重违法企业进行专项督查督办、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全省征收排污费19.14亿元,征收总额名列全国第二。

 

   环境监测

    认真实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开展了全省各市县环境监测人员上岗考核和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资质认定。开展全省环境监测报告评查。开展了“十一五”《环境质量报告书》的评选,太原市荣获一等奖。认真实施各市地表水跨界断面监测考核。扎实开展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开展铅蓄电池企业监督性监测专项行动。扎实推动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加强汾河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复评审和监测人员上岗考核。

    ■环境信访

    加强“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建设和管理,不断畅通信访渠道。2011年全省环保系统共受理群众信访事项7787 件,其中省环保厅受理信访事项140件(与2010年相比减少39%),已经全部调查处理完毕,无逾期未结案件,无积案。环保部接到我省的信访案件数量呈下降趋势。

    污染源在线监控

    截至2011年底,我省共建成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12个(其中省级监控中心1个,市级监控中心11个),均与环保部监控平台稳定联网,实时上传监控数据。监控重点排污企业762家,其中废气836个点位,废水484个点位,过程监控644个点位。省环境监控中心对69家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3000家(次)废气污染物连续8小时或废水污染物超标一天排放的企业进行了远程声光警告,执行行政处罚89万元。监控数据成为排污费征收、总量减排核算、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排污权交易等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

    ■ 环保科技、标准和环保产业

    省环保厅推荐的《低阶煤制备环保型煤及锅炉燃烧系统的改造技术》获2011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三等奖。 制订了《煤粉工业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山西省煤炭矿山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两项地方标准及技术规范。经过推荐申报,环保部同意我省开展“国家环境保护燃煤工业锅炉节能与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和“国家环境保护煤炭废弃物资源化高效利用技术重点实验室”建设。

    ■ 环境信息

    省环保厅开展了对各市环保局环境信息工作考核和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工作。启动了山西省环境信息数据中心建设工作。

    山西省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稳步推进,实现了国家、省、市、县4级联网。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全年山西环境保护网公开政府信息1858条。

    ■ 宣传教育 

    开发了“绿色生态”大型环保公益网络宣教项目,并上线运行,填补了国内国际大型原创益智网络游戏在环保领域的空白。策划组织了“十一五”全国环保成就山西展览。组织了山西省污染减排新闻采访活动,对11个市进行了集中采访报道。在中国环境报发表的《山西环保道路》成为山西环保界第一次获得山西省“五个一工程奖”的作品。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历年来全省已创建绿色学校323个、绿色社区39个。

    ■ 国际交流与合作

    圆满完成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能力建设首期履约任务,在环保部组织的考核验收中山西省环保厅被评为优秀单位。省环保厅参与了国家环境保护部与荷兰联合开展的土壤环境保护合作项目,并组织实施了中荷专家组在山西省开展的现场培训工作。省环保厅组织人员就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子项目参加了国家组织的赴美国、欧洲考察。省环保厅系统全年共有17批25人次出国出境进行环境保护业务学习、研修。

 

山西环境保护大事记

 

    1月7日和13日,省委书记袁纯清先后两次对山西环境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批示;1月6日和13日,省长王君也先后两次对我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书记、省长勉励全省环保战线发扬成绩,狠抓薄弱环节,攻坚克难,为生态山西做出更大贡献。

    3月1日,山西省环保厅被省委、省政府评为201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3月19日-23日,国家6部委对我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010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3月25日,环保部、财政部正式批复山西省为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

    5月31日,《2010年山西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7月6日,《山西省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出台。

    7月27日,全省环境监察执法业务标兵竞赛活动启动。

    8月16日,山西省环境应急监测演练活动在太原市汾河景区成功举行。

    8月23日,全省环境污染高风险行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启动。

    9月14日,山西省环保物联网示范应用项目被工业和信息化部列为“两化融合促进节能减排重点推进项目”。

    9月16日,山西省环保厅主持开发的环保网络游戏“绿色生态”项目与公众见面。

    10月21日,山西省排污权交易中心揭牌。

    11月1日,《山西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通过省发改委组织的评审。

    12月8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印发山西省绿色生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山西省绿色生态工程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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