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关于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增使用医用Ⅱ类射线装置及Ⅲ类放射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编辑时间:2024-01-05      来源:

晋环审批函2023555

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

你医院报送的《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增使用医用Ⅱ类射线装置及Ⅲ类放射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申请》(长二医字〔2023〕122号)、山西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院《关于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增使用医用Ⅱ类射线装置及Ⅲ类放射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报告》(晋环研〔2023〕130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你医院拟在院内综合楼地下一层使用1台医用直接加速器(Ⅱ类射线装置、X射线最大能量为10MV、电子线最大能量为12MeV),1台后装机(含Ⅲ类放射源192Ir 1枚活度为3.7×1011Bq)。根据《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增使用医用Ⅱ类射线装置及Ⅲ类放射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评估报告》结论,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我厅原则同意你医院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内容、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使用场所的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按规范设置监测、报警、工作指示、安全联锁、对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划定辐射工作场所控制区和监督区,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

(二)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岗位责任。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操作规程,定期开展个人剂量、工作场所环境辐射水平监测,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三)加强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的管理。直线加速器、后装机机房内均设置机械通风,采用“上送下排”通排风方式工作人员及患者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在医疗废物暂存间收集暂存,交有资质单位处置;退役192I放射源、直线加速器废靶由厂家回收。

(四)认真落实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新增操作人员要参加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成绩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内容、地点、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有关要求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四、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我厅委托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潞州分局负责对你院辐射安全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六、你医院应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潞州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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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潞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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