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决定公告

关大同新一代天气雷达站塔楼建设项目等2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编辑时间:2026-04-30      来源:

2026年4月28日我厅对大同新一代天气雷达站塔楼建设项目和华能左权“风光水火储氢”多能互补一体化综合能源基地配套华能左权电厂500千伏主变扩建工程2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4月30日-5月1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我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1-7731061、0351-7731059

邮箱:spc7731437@163.com

通讯地址: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50 号) A 座二层综合窗口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