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编辑时间:2020-03-10
晋环环评函〔2020〕26号
各市生态环境局,各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现将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月14日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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