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下半年和2019年第一季度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的函
编辑时间:2020-03-10
各市生态环境局,运城市生态环境局闻喜分局:
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2018年下半年和2019年第一季度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环办环评函〔2019〕913号)(以下简称《通报》),通报了2018年下半年和2019年第一季度常态化环评文件技术复核结果,发现6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质量问题,并按规定进行了行政处理。《通报》中涉及山西晋环科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薛明霞主持编制《山西建龙实业有限公司1×1680m3炼铁高炉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通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对照《通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各级生态部门要认真落实《通报》要求,对责令限期整改的环评机构及环评工程师,整改期间不得受理其编制的环评文件的审批申请。同时,要强化技术评估审核和审批的日常监管,对日常审查中发现的环评文件质量问题应依法处理,防治结合,以儆效尤。运城市生态环境局闻喜分局要督促建设单位加强监测,确保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关于2018年下半年和2019年第一季度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环办环评函〔2019〕913号).pdf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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