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

关于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塔山三期2×100万千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编辑时间:2025-12-15      来源:

我厅拟对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塔山三期2×100万千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5日-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1-7731060

通讯地址: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50 号) A 座二层综合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塔山三期2×100万千瓦项目

大同市云冈区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塔山三期项目筹备处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建设2台1000MW超超临界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配2×2910t/h超超临界直流煤粉炉以及相关配套设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有力有效管控“两高”项目要求,项目污染防治水平应对标先进,达到深度治理水平。锅炉烟气脱硫采用“单塔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处理工艺,脱硝采用“低氮燃烧技术+(SCR)脱硝装置”处理工艺,除尘采用“电袋复合除尘器+湿法脱硫高效协同除尘”处理工艺。贮煤场和输煤皮带均为全封闭结构,并采取喷雾降尘措施;输煤、破碎、煤仓、贮灰、渣仓等粉尘源设置布袋除尘器。烟囱应按规范要求设置监测口,配套安装烟气排放连续监测(CEMS)系统和氨逃逸监控设施,满足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二)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认真落实你公司制定的固废综合利用方案,开辟固废多元化消纳途径,严格源头减量,多渠道综合利用,鼓励井下充填。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置,运输固废时应采用新能源车辆封闭运输。综合利用渠道无法消纳时,调湿后运至顺水洞沟北支沟灰场贮存,灰场建设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禁止在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的场地暂存或中转。废滤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膜组件交由厂家回收;危险废物规范收集贮存,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脱硫废水污泥暂按危废管理,待项目投运后进行属性鉴别后合理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工业废水、含煤废水、脱硫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别送废水处理站进行分质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按设计要求设置2座2000m3事故水池,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高噪声设备。设备基础采取减震处理,对较大功率的鼓风机、压缩机、泵类等设备应设置基础减振降噪;管道系统采用弹性连接等措施,严格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要求,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厂址和灰场区域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并开展定期监测,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避免对地下水环境敏感区造成不利影响。

    (六)强化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持续优化超低排放运行,加强对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的精细管控与智能监控,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积极探索碳捕集等技术应用;完善分级用水和废水回用体系,强化脱硫废水、含煤废水等特殊废水的深度处理与零排放处理能力,严防外排污染;建立固废智能管理平台,实行台账管理,确保去向清晰、可查可考;建立固废综合利用专项考核制度,落实管理责任,确保职责明确、责任清晰;建立固废处置评估预警机制,实行动态化管理,确保全过程环境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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