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生态环境厅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数据
编辑时间:2021-09-17
项目名称: | 山西潞安特种溶剂化学品有限公司新建单烷烃分离项目 | ||
建设地点: | 长治市襄垣经济技术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山西潞安特种溶剂化学品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山西绿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拟批准日期: | 2021-09-17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襄垣经济技术开发区王桥新型煤化工园区,建设5万吨稳定轻烃分离装置、10万吨液蜡分离装置、5万吨D系列脱芳烃分离装置、原料及产品罐区、装卸车系统以及配套的公用、辅助、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20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63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施工道路每日洒水,施工工地周边设置围挡,露天堆放的散状物料实施全覆盖。施工物料采用清洁能源或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的封闭厢式车辆运输,严格控制车速,运输公路全部进行硬化,加强工业场地扬尘控制。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正构烷烃分离装置、D系列溶剂油分离装置、特种溶剂油分离装置废气送火炬燃烧;导热油炉燃用清洁燃料液化石油气,采用低氮燃烧器,尾部安装烟气SCR脱硝装置;装车站采用浸没式液下大鹤管装卸方式,并设一套处理规模为300Nm3/h油气回收装置,经收集的油气采用“冷凝+吸附”的工艺进行处理;原料、产区罐区储罐采用氮封,并对储罐表面喷涂浅色涂层、水喷淋等措施,并设一套处理规模为 600Nm3/h 油气回收装置对呼吸排气进行收集处理,油气回收采用“冷凝+吸附”的工艺处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物料混合或地面洒水抑尘,不得外排。运营期地坪冲洗水、火炬系统排水、油气回收装置排水、循环水系统排水和生活污水通过管道送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硫煤清洁利用油化电热一体化示范项目污水处理站含油废水预处理装置、生化处理站处理后送中水回用系统,回用于项目循环水系统补充水,不外排。 严格落实水环境风险三级防控措施,新建1座2600m3应急事故水池、1座1100m3初期雨水池,通过“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对初期雨水及事故废水进行收集,保证任何事故状态下全厂废水全部进入各自收集池,再送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硫煤清洁利用油化电热一体化示范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罐底油泥、废活性炭、废油、废脱硝催化剂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周期不得超过30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政府指定地点规范堆存。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设置时考虑地形、厂房、声源方向和车间噪声等因素合理布局,将高噪声源车间或装置远离办公楼,对噪声操作岗位人员强化个体防护。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对真空泵、物料泵等各种泵类及风机等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吸声、消声器、弹性连接等降噪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要求,对生产装置区、罐区、事故水池、污水管道及污水处理装置区、危废暂存间等重点污染防治区,公用设施、仓库等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设置3口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避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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