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山西省阳高县昌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吨助剂、2000吨改性胶乳项目

编辑时间:2021-11-28     

项目名称: 山西省阳高县昌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吨助剂、2000吨改性胶乳项目
建设地点: 大同市阳高县龙泉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 山西省阳高县昌盛化工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上海电气集团国控环球工程有限公司 拟批准日期: 2021-11-28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大同市阳高县龙泉工业园区,主要建设一座助剂反应厂房和一座改性胶乳厂房,以及配套的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冷冻站、空压站、循环水站等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6789.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3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施工道路每日洒水,施工工地周边设置围挡,露天堆放的散状物料实施全覆盖。施工物料采用清洁能源或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的封闭厢式车辆运输,严格控制车速,运输公路全部进行硬化,加强工业场地扬尘控制。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调节剂丁助剂车间的投料废气和包装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改性氯丁胶乳和改性丙烯酸胶乳车间的配制槽废气、甲苯回收不凝气、聚合废气、胶乳脱气废气合并经密闭管道收集,采用“冷凝+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厌氧沉淀池、接触氧化池、中沉池、接触氧化池、MBR池、污泥池等加盖全封闭,将废气收集后采用“生物滤池+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生产车间内物料的输送、投料及转运等采用管道密闭输送,反应釜采用底部给料或浸入管给料;储罐采用“固定顶罐+氮封”措施,呼吸废气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物料混合或地面洒水抑尘,不得外排。运营期调节剂丁过滤废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送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工序,经高效蒸发脱盐处理后与真空泵排污水、设备地坪冲洗废水、生活化验废水等再进入后续生化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送阳高县龙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厂区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25m3/d,采用“调节池+高效蒸发+综合调节+UASB厌氧+接触氧化池+MBR+清水池”处理工艺。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投料除尘灰、包装除尘灰返回生产工序。改性胶乳过滤残渣、原料仓库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除尘器废布袋、污水处理站蒸发混盐、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机油类物质、废气处理冷凝液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设置时考虑地形、厂房、声源方向和车间噪声等因素合理布局,将高噪声源车间或装置远离办公楼,对噪声操作岗位人员强化个体防护。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对空压机、干燥机、离心机、冷却塔等各种泵类及风机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吸声、消声器、弹性连接等降噪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相关要求,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要求,对污水处理站、储罐区、污水收集及排放管道、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危废暂存间等为重点污染防治区,助剂反应厂房、改性胶乳厂房、维修车间、成品库、原料库等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设置3口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避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