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河津市华鑫源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

编辑时间:2022-02-15     

项目名称: 河津市华鑫源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运城市河津市特种钢精密铸造产业示范区 建设单位: 河津市华鑫源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机构: 山西晋环科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拟批准日期: 2022-02-15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河津市特种钢精密铸造产业示范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现有2×100m2烧结机、2×450m3炼铁高炉、2×40t炼钢转炉,新建1×260m2烧结机,1×280m3环冷机,1×1300m3高炉,1×100t转炉及其他配套公辅设施。总投资2644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766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原料系统。铁矿粉原料场矿粉转运、焦炭球团原料场焦炭球团转运、Y2原料转运站分别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共计3套布袋除尘器。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49-2020)排放限值。

2.烧结系统。烧结机头烟气循环,并采用450m2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双塔双循环湿法脱硫(石灰石膏法)+湿式电除尘+SCR脱硝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浓度分别为:颗粒物≤10mg/Nm3,SO2≤35mg/Nm3,NOx≤50mg/Nm3,安装氨逃逸在线监测设施。燃料破碎筛分等原料准备系统、原料配料系统、烧结机尾和成品整粒筛分、脱硫塔配套石灰仓等分别建设布袋除尘器,共计4套布袋除尘器。烧结一次混料、二次混料设1套高效湿式除尘器。烧结系统外排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二噁英排放浓度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49-2020)排放限值。

3.高炉炼铁系统。高炉矿槽系统、高炉出铁场分别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共计2套布袋除尘器。高炉煤气采用重力+布袋除尘器除尘,并采用水解转化+湿法脱硫,除尘脱硫后煤气含尘量≤5mg/Nm3,总硫含量≤25mg/Nm3,H2S含量≤10mg/Nm3。热风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以除尘脱硫净化高炉煤气为燃料。煤粉制备系统采用1台布袋收粉器。煤粉仓设1套布袋除尘器。炼铁系统外排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49-2020)排放限值。

4.转炉炼钢系统。转炉一次烟气采用1套LT干法静电除尘+放散口点火燃烧措施。转炉二次烟气、转炉三次烟气、混铁炉和LF精炼炉、高中低位料仓分别建设布袋除尘器,共计4套布袋除尘器。钢渣处理系统配套建设1套湿式喷淋塔+湿电除尘器。炼钢系统外排颗粒物浓度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49-2020)排放限值。

5.无组织排放环节。对破碎、筛分、混合等设备设置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烧结机、环冷机、高炉炉顶、矿槽、出铁场、转炉、精炼炉等产尘点设置集尘罩,确保无可见烟尘外逸,出铁场平台全封闭、铁沟渣沟加盖封闭;炼钢车间全封闭,设置屋顶罩并配备除尘设施。高炉炉顶均压放散煤气回收。物料储存采用全封闭原料库,料场出口设置车身和车轮清洗设施。物料输送采用皮带通廊、罐车、气力输送设备等方式密闭输送。原料场及生产环节排放源主要产尘点管控纳入公司无组织排放管控治一体化智能平台。生产车间边界颗粒物排放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49-2020)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一氧化碳排放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49-2020)排放限值。

6.其他污染排放环节。施工场地、施工道路每日洒水,施工工地周边设置围挡,露天堆放的散状物料实施全覆盖。施工物料采用清洁能源或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的封闭车厢车辆运输,严格控制车速,运输公路全部进行硬化,加强工业场地扬尘控制。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各车间间接冷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送公司废水处理站。建设1座烧结机头脱硫废水处理装置,采用“中和+絮凝沉淀+砂滤+超滤+反渗透”处理工艺,烧结机头脱硫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脱硫系统,浓水送公司综合废水处理站。炼铁车间高炉冲渣水循环使用,高炉煤气脱硫废水加入硫酸亚铁处理后送公司综合废水处理站。连铸浊环水系统废水经旋流井+高效浊环一体化净水装置处理后循环使用。转炉闷渣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转炉煤气冷却器废水经过滤、冷却后循环使用。脱盐水制备系统排水排入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站。

厂区现有1座综合废水处理站,废水处理规模300m3/h,深度水处理规模100m3/h,出水回用于生产,浓水回用于高炉冲渣和转炉焖渣。厂区内建设1座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5m3/h,采用生化处理工艺,出水送公司综合废水处理站。洗车平台配套建设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采用以上措施后,全厂生产、生活废水经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无废水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高炉煤气净化瓦斯灰、烧结机头三四电场除尘灰外售河津市盛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其余除尘系统除尘灰、氧化铁皮和水处理污泥等含铁固废送烧结原料系统回收利用。高炉水渣和脱硫石膏送山西龙门五色石建材有限公司、河津市龙辉建材有限公司综合利用。钢渣经红焖冷却、磁选处理后,处理成可利用的尾渣、渣钢,渣钢回用于烧结/炼钢,尾渣送山西龙门五色石建材有限公司、河津市龙鹏建材有限公司及市政综合利用,利用不平衡时送备用渣场填埋。连铸产生的切头、切尾送炼钢车间回收利用。各车间检修产生的废耐火材料,检修时回用或由耐材供应企业回收或送至备用渣场处置。各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各车间产生的废矿物油及烧结机头烟气脱硝废催化剂在公司现有危废暂存库暂存,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高炉煤气脱硫系统废水解催化剂运行期应按《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6)等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开展危险特性鉴别,根据其固废属性进行管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生产过程中的空气动力性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措施,对机械动力性噪声采取隔声、基础减振、设置操作隔音室,同时利用厂房建筑降低设备噪声等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