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人民医院新增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
编辑时间:2023-01-16
项目名称: | 河津市人民医院新增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项目 | ||
建设地点: | 运城市河津市延平街与永兴路交汇处东侧 | 建设单位: | 河津市人民医院 |
环评机构: | 山西大地晋新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拟批准日期: | 2023.1.16 |
建设项目概况: | 为了满足医院不断发展的需要,门诊医技楼一层拟新增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使用99mTc、131I、125I和89Sr四种非密封放射性核素,日等效最大操作量5.55E+07Bq;新增SPECT/CT机1台,属于Ⅲ类射线装置,拟安装于门诊医技楼一层SPECT/CT机房。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主要影响 运行期主要环境影响为γ射线、β表面污染,其污染途径为外照射。 噪声:主要来自于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集中在昼间进行,避免夜间施工。 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直接排入下水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设备包装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1.辐射环境:按照规定的辐射屏蔽材料和厚度设置各辐射工作场所屏蔽措施。设置指示灯、门-机灯联锁装置,配备屏蔽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监测设备等,产生的电离辐射经屏蔽和防护后可以满足相应的屏蔽要求,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辐射影响小。 2. 放射性废气: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设置3套排风系统,排风管道单独设置,排风装置经过过滤装置过滤后排至该门诊医技楼的房顶排放。 3.放射性废液:放射性废液经专用管道排入槽式衰变池系统,该系统包括过滤池1个、集水坑2个、衰变池3个(单个净容积35m3),采用“槽式”排放,含131I核素放射性废液暂存时间超过180天并经检测合格后排入医院污水管网。 4. 放射性固体废物:放射性固体废物按核素分类收集在专用污物桶内(铅桶),存放到污物间内暂存,经检测达标作为普通医疗废物处理,报废发生器返回原生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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