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襄垣钰鑫振兴农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糠醛项目

编辑时间:2023-01-17     

项目名称: 襄垣钰鑫振兴农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糠醛项目
建设地点: 长治襄垣县 建设单位: 襄垣钰鑫振兴农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山西人和致远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拟批准日期: 2023-1-17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一条糠醛生产线等主体工程,同时配套储运工程、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17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施工道路每日洒水,工地周边设置围挡,露天堆放的散状物料实施全覆盖。施工物料采用清洁能源或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的封闭厢式车辆运输,严格控制车速,运输道路全部进行硬化,加强场地扬尘控制。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粉碎车间滚动筛和破碎机全封闭,各上料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配酸(拌酸)废气、硫酸储罐大小呼吸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碱喷淋塔处理;水解车间水解釜加料和排渣废气、糠醛储罐大小呼吸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糠醛渣棚废气、废水收集池废气采用风机收集,与精制车间中间罐、计量罐、冷凝器、真空泵等废气一并通用管道进泄压房后送至有机废气处理系统,采用“碱液洗涤+脱水+分子筛循环吸附+RCO炉催化燃烧”处理工艺处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物料混合或地面洒水抑尘,不得外排。运营期醋酸钠提取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软化水系统排水、碱液喷淋塔排水、冲洗废水进入废水收集池,部分回用于配酸,其余进入废水蒸发器,产生的二次蒸汽回用于水解工序,不外排。水解反应生成水一部分随糠醛渣排出,另一部分经冷凝后随原液进入初馏工段,不外排。生活污水送山西金烨焦化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回用于山西金烨焦化有限公司循环水系统补充水,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筛分渣质、糠醛废渣和除尘灰应结合山西七一华富生物发电有限公司运行情况和消纳能力,合理外售作为锅炉燃料使用,糠醛渣暂存周期不得超过24小时,若特殊情况无法正常转运,需采取停产、限产措施和备用处置方案,确保糠醛渣妥善处置利用。回收塔醛泥、废水蒸发器残渣、废催化剂、废分子筛、废离子交换树脂、脱轻塔轻组分等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暂存间规范暂存,定期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设置时考虑地形、厂房、声源方向和车间噪声等因素合理布局,将高噪声源车间或装置远离办公楼,对噪声操作岗位人员强化个体防护。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对高噪声设备空压机、风机、泵类等采取隔声罩、基础减震、厂房吸声、弹性连接降噪等措施;对水解釜放空及放渣口采取隔声、减振、密闭放渣、坡度削减等降噪措施;设备与地面连接处要采用减振基础或弹性软连接的减振装置,以减少振动和设备噪声的传播,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位于辛安泉域范围内,水环境较敏感,须按照省水利厅《关于襄垣钰鑫振兴农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糠醛项目对辛安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晋水资源决〔2022〕530号)和《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相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