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山西醇正浦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焦炉气综合利用生产己二醇及高新材料项目(一期工程)

编辑时间:2023-04-17     

项目名称: 山西醇正浦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焦炉气综合利用生产己二醇及高新材料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 吕梁市孝义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 山西醇正浦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山西晋环科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拟批准日期: 2023-4-17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吕梁市孝义经济开发区梧桐煤化工循环经济园区,以山西金岩富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甲醇、氢气为原料生产4万吨/年己二醇产品。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酯化单元和加氢单元等主体工程,配套公辅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484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总计9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酯化塔不凝气、二甲酯精馏塔不凝气、脱轻组分塔不凝气、脱中组分塔不凝气、产品蒸馏塔不凝气、甲醇储罐、产品罐、中组分罐、重组分罐储存和装卸废气分别收集,共同采用“吸收塔(水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低压分液罐排放气送金岩富氢公司提纯氢气。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醇水分离塔底馏出液、地坪冲洗水、生活污水等收集后送山西金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一期焦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出水送孝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循环排污水送山西金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原水处理及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全厂废水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废瓷球和废分子筛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厂家回收。废预酯化催化剂、废酯化催化剂、废预加氢催化剂、废加氢催化剂、原料和成品包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袋、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棉纱等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暂存间规范暂存,中组分和重组分分别在中组分罐和重组分罐储存,暂存周期不得超过30天,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转运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设置时考虑地形、厂房、声源方向和车间噪声等因素合理布局,将高噪声源车间或装置远离办公楼,对噪声操作岗位人员强化个体防护。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对高噪声设备压缩机、泵类等设备,应集中布置,置于室内或设置隔音操作室;对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以及因工艺需要需排气放空的管线,加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各类泵等设备安装时,在基座下设置减振基础降噪;管道系统采用弹性连接等措施,严格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位于郭庄泉域,须严格按照山西省水利厅对该项目郭庄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意见和《石油化工防渗工程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设置4口地下水监测井,并开展定期监测,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避免对郭庄泉域和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