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山西中科美锦炭材料有限公司1000吨/年淀粉基电容炭产业化项目

编辑时间:2023-04-17     

项目名称: 山西中科美锦炭材料有限公司1000吨/年淀粉基电容炭产业化项目
建设地点: 太原市清徐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 山西中科美锦炭材料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拟批准日期: 2023-4-17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太原市清徐经济开发区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东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1条年产1000吨淀粉基电容炭的生产线及配套建设的公辅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等。该项目总投资335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储存、拆袋、各类给料仓及中间料仓上料、包装等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喷雾干燥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两级喷淋吸收塔(纯水加压冷凝吸收+酸液喷淋吸收)进行处理。焚烧炉采用净化后的焦炉煤气为燃料,焚烧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 SNCR脱硝”处理工艺。盐酸储存及酸洗工序废气经碱液喷淋吸收塔进行处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设备循环冷却系统排水、超纯水装置产生的浓盐水通过污水管网送清徐泓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项目中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碱液及酸液喷淋吸收系统产生的废水、立式压滤机水洗工序产生的生产废液通过污水管网送清徐泓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项目蒸发结晶提盐系统进行处理;余热锅炉产生的蒸汽冷凝液回用于余热锅炉,不外排;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至清徐泓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项目生化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全厂废水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除尘灰、废包装材料、废矿物油规范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周期不得超过30天,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废分子筛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设置时考虑地形、厂房、声源放学和车间噪声等因素合理布局,将主要噪声源车间或装置远离办公楼,对噪声操作岗位人员强化个体防护。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制冷机组、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应集中布置,置于室内或设置隔音操作室;冷却塔噪声采用基础减振;泵类及风机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等措施降低声源源强,管道系统采用弹性连接等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石油化工防渗工程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设置3口地下水监测井,并开展定期监测,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避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