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山西龙星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西龙星碳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项目

编辑时间:2023-05-23     

项目名称: 山西龙星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西龙星碳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项目
建设地点: 长治市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单位: 山西龙星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上海电气集团国控环球工程有限公司 拟批准日期: 2023-5-23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长治市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原潞城市煤化工循环经济集聚区潞宝园区),项目分两期建设,每 期炭黑生产规模均为20万吨/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40万吨/年高纯度纳米炭黑及2×35MW超高温超高压高效发电装置等主体工程,配套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3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57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装置及罐区各类储槽废气与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一并送炭黑尾燃炉焚烧处理;主袋滤器、废气袋滤器和再处理袋滤器收集的炭黑经收集袋滤器收尘后用作尾气锅炉和尾燃炉配风使用;炭黑尾燃炉和尾气锅炉均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外循环+SCR”控氮及脱硝措施,共用钙基半干法脱硫除尘系统。炭黑提升、筛分等废气经再处理袋滤器收尘,炭黑干燥废气经废气袋滤器收尘,脱硫剂仓和脱硫灰仓配置袋式除尘器。生产装置物料的输送、转运等采用密闭输送,氨水罐配套设置水吸收设施,原料油品采用底部装载方式。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焦油脱出水、炭黑尾气脱出水直接回用于炭黑生产急冷等用水,余热及炭黑尾气锅炉排污水、循环水站排水、脱盐水站排水、地坪冲洗水、生活化验废水等送项目配套新建的污水处理站分质处理后回用于炭黑生产急冷等用水,全厂废水回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废油、焦油渣、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库规范暂存,暂存周期不得超过30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脱硝废催化剂、废过滤袋等危险废物更换后直接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暂按危废进行管理,待项目投运后根据其属性鉴别结果进行合理处置。脱硫灰送水泥厂等建材企业综合利用,废包装袋、废耐火砖、废污水处理膜、废分子筛等由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设置时考虑地形、厂房、声源方向和车间噪声等因素合理布局,将高噪声源车间或装置远离办公楼,对噪声操作岗位人员强化个体防护。选用低噪设备,选用低噪设备,对空压机、鼓风机、引风机、各种泵类等机械性噪声和空气动力噪声采取减振基础、厂房吸声、消声器、弹性连接降噪等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按照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山西龙星碳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项目对辛安泉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晋水审批决〔2022〕694号)和《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相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设置4口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避免对辛安泉域和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