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240万t/a矿井生产能力核定项目

编辑时间:2024-03-21     

项目名称: 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240万t/a矿井生产能力核定项目
建设地点: 长治市长子县及晋城市高平市 建设单位: 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山西大地晋新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拟批准日期: 2024-3-21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山西晋东煤炭基地潞安矿区内,行政区划隶属长治市长子县色头镇管辖,井田范围涉及长治市长子县和晋城市高平市。矿井生产能力为240万吨/年,采矿证证载井田面积16.9194 km2。开采3号、15号煤层,服务年限9.5a。矿井属于低瓦斯矿井。项目采用斜井开拓方式、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主要利用现有主井场地和风井场地、井筒及地面生产系统、给排水供电系统、辅助公用工程系统和环保设施等,新建矸石井下充填系统。项目总投资9176.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边开采、边修复”原则,制定详细的生态保护及修复方案,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减缓对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并开展长期生态跟踪监测。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公益林、耕地(基本农田)的保护、修复和补偿。对井田范围内的文物、工业场地、村庄、河流、铁路专用线及城镇开发边界等保护目标按要求留设足够的保护煤柱。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观测系统,开展岩移变形跟踪观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二)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制定地下水保护和应急方案。重视采煤过程中的地下水资源保护,对断层、陷落柱等构造留设足够的防水煤岩柱,建立地下水长期动态跟踪监测系统。对地下水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供水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得对居民正常生活和生产用水造成影响。井田位于辛安泉域和三姑泉域范围内,均不在泉域重点保护区内,要严格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做好泉域相关保护工作。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掘进矸全部充填井下,分选及配套选煤厂洗选矸全部膏体充填综合利用。矿井水处理站污泥压滤脱水后掺入原煤送长子县凌志达新兴煤业有限公司(配套选煤厂)。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后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严格落实大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井场地采用电锅炉结合回风余热利用、压风机余热利用等矿井综合供热系统供热,风井场地采用电暖器供热;原煤振动筛粉尘经集尘罩收集后由管道送筛分车间除尘系统,干选机粉尘由管道送筛分车间除尘系统,除尘系统设置有布袋除尘器;矸石充填系统配套的破碎筛分等设施及料仓均设置有布袋除尘器;煤炭储存采用封闭筒仓和封闭式储煤场;原煤厂内运输采用全封闭皮带输送机,转载点全封闭,设置喷雾洒水降尘设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及敏感点噪声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