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生态环境厅2018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编辑时间:201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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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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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4349/2021-26586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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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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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信息/ 干部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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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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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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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9 |
| 标 题: |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2018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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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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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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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9 | |
根据《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我厅定于2019年3月22日进行拟招聘人员的体检工作,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共有8名考生进入体检,详见附件1《山西省生态环境厅2018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名单》。
二、体检时间
3月22日上午7:30,参加体检的考生到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625室集合。
三、体检地点
体检医院在体检前实行保密。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支付。
五、考生体检纪律
(一)考生必须空腹参加体检。
(二)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2张1寸近期红底相片,到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办公楼(太原市滨河西路北段7号环保大厦)人事处625室集合,迟到超过10分钟者作弃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家长及亲属不得尾随至体检医院,否则作违纪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生不得将本人姓名告诉体检医生,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生在体检现场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联系电话:0351-6371048。
六、检前须知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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