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环保局在大同召开全省环保系统人事工作座谈会
为了贯彻落实“2007年全国环保系统人事处长会议精神”,研究和探讨当前全省环境人事工作, 8月23日,山西省环保局在大同市组织召开了“全省环保系统人事工作座谈会”。
会议传达了“2007年全国环保系统人事处长会议” 精神,总结交流了近年来各地人事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和经验,探讨了当前人事工作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务。省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广信同志参加了此次会议并作了讲话,他指出环保系统人事部门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要求全省环境系统人事干部充分认识组织人事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总结经验,抓住机遇,把握环保人事工作发展的方向和趋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环保攻坚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省局人事处乔惠琳处长对近几年全省环保人事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分析了当前形势任务和人事工作面临的机遇挑战,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布置安排。省局人事处全体干部、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各地市环保局分管副局长及人事科科长(负责人)共计50余人参加了会议。
各地市环保局汇报了近年来全市人事工作的进展情况。截止2006年底,全省共有县级以上环保机构131个,省级1个、地市级11个、县级119个(不计开发区环保机构);共有环保职工9986人,其中,省级318人,市级1906人,县级7417人。与2000年机构改革后相比,省局先后增设了国际合作处、综合督查处、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增加了5个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也得到了加强;各地市也增设了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增加了人员编制。截止目前各地市共成立环境监察机构11个、监测站11个、科研所10个、信息中心10个、宣教中心6个、监控中心2个、固废中心2个、其他相关机构18个。2003年以来,大同市增设了3个内设科室及3个事业单位;运城市增设了5个事业单位;朔州市增设了4个事业单位;晋城市增设了3个事业单位;太原、大同已先期成立了辐射监管科,在加强辐射监管能力建设上走在了前列,各地市在人员编制上也得到了较好加强。
会议对下一步的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要继续抓好机构体制建设,尤其要抓紧366号文件的督促落实,近期省局人事处要对县级环保机构独立设置事项进行督查落实;二是各市要积极探索派出机构监管模式,推动设区城市环保工作垂直管理体制建设;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双重管理”力度,四是要加强环保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五是要求人事部门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人事干部自身素质,提高人事部门的协调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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