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赵海霞等十七名同志工程师、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的通知
晋环职字[2010]2号
各有关单位:
经山西省环境保护厅环保工程系列中级评审委员会2010年1月27日评审通过,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赵海霞、王建兴、范晓周,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韩文,山西省环境信息中心张補元,山西省环境规划院王永红、“三同时”环境工程监理中心赵强、方特环境工程投资公司王红青、环科企业管理咨询公司郑永挺、环境工程设计院郭丽娟、吴刚刚、卢海龙、武林香等13名同志晋升为环保工程系列工程师任职资格。
方特环境工程投资公司郭晓燕,环境工程设计院李鑫、靳芷、郑晨瑞等4名同志晋升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
上述同志的任职资格时间自2010年1月27日算起。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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