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表彰

表彰

编辑时间:2010-10-11     

    2010年8月9日至1 O日,我厅纪检组长阎安虹一行三人随省人大常委会赴甘肃就减少污染物排放工作进行立法调研途中,当了解到舟曲县泥石流灾情严重,人民生命财产遭到严重损失时,阎安虹组长代表调研组将随身携带的1 6 O O元现金全部捐出,并委托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转交舟曲灾区。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对此举深表感谢,并在《人民代表报》上予以报道。
    此举体现了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体现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关键时刻顾全大局、甘于奉献、服务人民的高贵品质,现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厅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向他们学习,立足实际、奋发进取、无私奉献,推动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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