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 企业备案名单的公示
编辑时间:2021-12-27 来源:机动车和噪声环境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含氢氯氟烃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的通知》(环函〔2013〕179号)、《关于加强含氢氯氟烃销售和使用备案管理的通知》(晋环发〔2014〕123号)及《关于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再生利用或销毁、维修和报废备案管理的通知》(晋环车〔2016〕2号)的有关规定,对20家符合要求的涉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予以备案,具体见附件。
附件:2022年度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企业备案名单.pdf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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