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水环境

2020年9月全省汾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监测情况

编辑时间:2020-10-16     

根据全省汾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的分类情况,分别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评价,9月份所测219个汾河流域入河排污口中超标排污口为29个,超标率为13.2%。其中化学需氧量超标排污口25个,超标率为11.4%;氨氮超标排污口23个,超标率为10.5%;总磷超标排污口22个,超标率为10.0%。

忻州市监测排污口10个,3项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及总磷)均达标。

太原市监测排污口45个,超标排污口为10个,超标率为22.2%。其中化学需氧量超标排污口10个,超标率为22.2%;氨氮超标排污口6个,超标率为13.3%;总磷超标排污口8个,超标率为17.8%。超标排污口分布在杏花岭区(5个)、清徐县(2个)、小店区(2个)、晋源区(1个)。

吕梁市监测排污口60个,超标排污口为4个,超标率为6.7%。其中化学需氧量和总磷超标排污口均为2个,超标率均为3.3%;氨氮超标排污口4个,超标率为6.7%超标排污口在文水县(3个)、交城县(1个)

晋中市监测排污口75个,超标排污口为9个,超标率为12.0%。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超标排污口均为9个,超标率均为12.0%。超标排污口分布在介休市(3个)、灵石县(2个)、寿阳县(2个)、榆次区(1个)、平遥县(1个)。

临汾市监测排污口15个,超标排污口为3个,超标率为20.0%。其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超标排污口均为2个,超标率均为13.3%;总磷超标排污口1个,超标率为6.7%。超标排污口分布在霍州市(1个)、尧都区(1个)、洪洞县(1个)。

运城市监测排污口14个,超标排污口为3个,超标率为21.4%。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超标排污口均为2个,超标率均为14.3%。超标排污口分布在新绛县(2个)、万荣县(1个)。


附表:2020年9月全省汾河流域入河排污口超标监测数据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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