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十三五”碳排放形势会商会
编辑时间:2020-11-14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以下简称“碳强度下降率”)是国家下达我省的约束性指标,是衡量应对气候变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今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为确保完成2020年及“十三五”碳减排目标,近日,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十三五”碳排放形势会商会,会议由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学东主持,省统计局、省能源局、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省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等单位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省“十三五”和2020年降碳形势分析预警情况。省统计局、省能源局、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有关同志围绕经济增长、电力调度、化石能源消费及指标核算口径等内容进行了发言讨论,并就如何开展好下一步降碳工作,推动完成“十三五”目标,提出了意见建议。
王学东指出,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碳减排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碳减排形势仍然严峻,碳强度下降目标压力依然存在,必须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作为,对标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坚定不移贯彻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从战略全局认识和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郑重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一庄严承诺释放出了绿色低碳发展的强烈信号,按下了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加速键”,对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提出了更高要求。下一步要继续做好两项工作。一是要深刻认清我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科学分析面临的困难及挑战,进一步强化绿色低碳发展政策导向。二是要继续发挥好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职能,各成员单位定期调度、定期会商、及时研判、形成合力,确保完成我省“十三五”碳强度控制目标任务,为我省实现碳达峰创造必要的条件。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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