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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编辑时间:2024-03-14      来源:法规与标准处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的规定》要求,我厅对2023年以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梳理总结,现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23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

(一)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一是积极推进立法工作。梳理现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系统谋划,向立法机关提出7项立法建议,其中“山西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山西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被列为五年规划项目。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制修订了《山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二是配合执法检查。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条例更好实施。三是健全标准体系。推动新发布了《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5项地方标准,为我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依法规范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全面梳理《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权责清单》,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依法推进“放管服”改革。开设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省级及以上重点工程的项目,实行“容缺”受理,减少企业跑腿,提高办事效率;持续优化环评审批服务,编制完成35个行业、43个类别的环评报告编制技术指南,覆盖全省85%以上的环评审批项目,基本做到了环评报告编制有章可依。三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对制定的6份行政规范性文件按要求报备。四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2023年累计公开环境质量信息411条、环境监测信息745条、行政许可信息251条、动态类信息565条;共收悉88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全部按期答复;累计通过“厅长信箱”“在线咨询”等渠道答复政策咨询及群众诉求426条。

(三)全面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一是聚焦重点严执法。紧紧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利剑斩污”、空气质量保障、重要流域监管执法、生态环境社会化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排污许可监管执法等15项专项执法行动和检查,全省共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案件3610件,罚款3.35亿元,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和有力震慑。二是优化方式提效能。落实正面清单制度,推行差异监管,全省1600家市场主体纳入正面清单管理。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全省已入库市场主体44393家,入库检查人员1714人,通过双随机检查市场主体4118家(次)。加强科技支撑,全年共出动走航车855台次、无人机984架次,检查企业3107家次,发现环境问题1530个。在省厅官网“大练兵”专栏发布了15批73个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三是提升素质强能力。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实训基地建设,制定重点行业生态环境执法行为规范,开展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四)认真做好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

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做好应诉、答辩工作,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2023年,我厅作为被告涉及行政诉讼案件1件,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涉及行政复议案件3件,1件不予受理,2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

(五)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等重要节日节点,通过线上专题讲座、发放手册、有奖竞答等多种形式宣传贯彻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在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组织开展了专题培训和旁听庭审,提升党员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                                                                                     

二、存在的不足

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部分工作人员法治意识还不够强,参与法律学习不够积极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执法装备配备与生态环境部要求存在差距,执法信息化建设还比较滞后,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普法形式还不够丰富,普法宣传方式还比较传统,利用新媒体宣传力度不够。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厅党组书记、厅长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以身作则,带头抓好本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厅年度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厅党组书记、厅长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全年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举办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使全厅干部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精髓要义。

(二)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厅党组书记、厅长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制定2023年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年度任务和《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贯彻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履职清单》,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2023年,召开厅党组会议研究法治工作7次,圆满完成了2023年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年度任务和履职清单里的各项任务。同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进行年终述法。

(三)加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

一是厅党组带头学习党内法规,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多部党内法规。二是对长治市、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将执行党内法规情况纳入巡察范围。

(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

一是严格执行《中共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工作规则》《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工作规则》,规范民主决策程序,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决策。二是加强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委托厅法律顾问对厅机关各类文件48件、合同118份进行合法性审查,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五)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二是将法治教育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培训的必要内容,举办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培训班,提升了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四、下一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思维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全过程,以法治方式推动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性好转,用实际行动助力美丽山西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学法计划。在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同时,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 通用版》为载体,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二)扎实开展生态环境监管执法

持续开展空气质量保障专项监管执法、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利剑斩污”行动、生态环境社会化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整治等多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企业违法违规排污、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同时,强化能力建设,优化执法方式,不断提升执法工作水平。

(三)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普法力度

结合山西实际,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大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普法工作贯穿始终。继续加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努力实现精准普法、生动普法、有效普法、高质量普法,推动全社会自觉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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