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进行时】我省查处6起污染环境案件
编辑时间:2019-04-12
环保与公安强力出手 坚决依法查办追究
4月11日,省公安厅传来消息,近日,省公安厅与省生态环境厅联合通报6起磁窑河流域污染环境案件查处情况。
经省市公安机关缜密侦查,现已全部查清6起磁窑河流域涉污案件的违法犯罪事实。其中,立刑事案件1起,刑事拘留2名犯罪嫌疑人;立行政案件3起,行政拘留7名违法人员。另外2起涉污案件,已移交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理。
磁窑河,是汾河主要支流之一。流经太原清徐,晋中平遥、介休,吕梁交城、文水、汾阳、孝义等市县,是影响汾河水域和水质的主要源头之一。今年以来,磁窑河流域水污染问题突出,氨氮、挥发酚等主要指标最高超标300多倍,严重影响汾河水质。
省委、省政府对保护水环境、防治水污染,建设生态文明高度重视,要求依法采取措施,严厉打击水环境违法行为,严查磁窑河流域水质严重污染问题,以加快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省生态环境厅和省公安厅为此采取联合行动,从2月22日开始,共同对磁窑河流域水环境进行专项督察。两部门迅速成立了4个突击检查组,通过突击检查、自查自纠、进驻核查、反馈问责等措施,分别对磁窑河流域的清徐、交城、文水、汾阳4个重点县(市)的焦化、化工、污水处理等沿河涉水企业进行检查。随着省市公安机关全面、深入侦查,6起涉污案件迅速查清,相关责任人受到依法惩处。
据有关部门介绍,经过一个多月连续治理,目前磁窑河入汾河断面监测数据显示,化学需氧量较2月底降低19.1%,氨氮降低71%,磁窑河流域水环境整治专项督察取得积极进展。(李炼)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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