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督查大气污染“冬防”工作
编辑时间:2023-01-03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索 引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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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4349/2023-00025 | ||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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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市县动态 | ||
来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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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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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3 |
标 题: | 忻州:督查大气污染“冬防”工作 | ||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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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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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3 |
为确保忻州市2022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圆满收官,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12月31日上午,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董克带队以“四不两直”的方式督查原平市、忻府区大气污染“冬防”工作,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原平分局、忻府分局参加督查。
督查组一行先后对原平市的原平华悦球团制造有限公司、盾安(天津)节能系统有限公司原平分公司和忻府区的山西禹王煤炭气化有限公司等3家重点排污企业的生产设施、排污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在线监控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指导,对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方案制定及落实情况、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及企业所面临的问题困难进行了详细了解。
督查组指出,重点排污企业必须树立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强化污染防治,坚决杜绝违法排污、超标排污。同时要做好环境安全防范工作,深刻汲取河南安阳“11·21”火灾、中煤平朔集团井工三矿“11·22”人员窒息等事故教训,抓实、抓细危险废物的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各分局必须树立交账意识,要围绕目标任务,将大气污染“冬防”工作与秸秆、旺火和烟花爆竹禁燃禁烧等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相关工作有机结合,同步推进、统筹实施,切实打好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收官之战;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要坚决杜绝污监管执法“一刀切”,帮扶指导企业切实实施“一厂一策”,让企业在太忻一体化经济的推动下,抓住机遇、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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