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督导检查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汛期安全工作
编辑时间:2024-08-14 来源:核与辐射源安全监管处
索 引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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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4349/2024-24757 | ||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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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厅内动态 | ||
来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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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与辐射源安全监管处 |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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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4 |
标 题: | 省生态环境厅督导检查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汛期安全工作 | ||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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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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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4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防灾和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确保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以下简称废物库)安全受控,保障库区及周边安全,按照厅党组防汛工作要求,2024年8月9日上午,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组织有关单位对废物库开展防汛防灾、辐射安全检查。
保障中心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库区防汛、防灾及应急准备工作,相关人员冒雨对废物库库区、监控等重要设施和可能发生洪涝及次生灾害的重点部位进行仔细巡查。检查组要求切实提升防汛意识,加强监测预警,强化防汛应急知识培训。做好汛期巡查防守和准备,落实废物库防汛各项应急措施,确保废物库安全运行。
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阳曲县政府及县直相关部门、太原市生态环境局阳曲分局负责同志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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