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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须知
1.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受理省生态环境厅及其直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各市生态环境局及其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检举控告。
2.举报投诉环境管理工作不作为以及环境污染问题的,请拨打环保举报热线12369。
3.提倡实名举报,如实反映问题。实名举报需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等内容,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处理。内容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有针对性。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监察部门正常工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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