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项目
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东露天煤矿 (含选煤厂、铁路专用线)
编辑时间:2022-04-24
项目名称: | 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东露天煤矿 (含选煤厂、铁路专用线) | ||
建设地点: | 晋北煤炭基地平朔矿区东北部 | 建设单位: | 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北京中环格亿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拟批准日期: | 2022-4-24 |
建设项目概况: | 该工程位于晋北煤炭基地平朔矿区东北部,矿区面积48.4098km2。 矿井工程核定采煤生产能力2500万t/a,选煤厂在现有2000万t/a选煤规模的基础上拟增加500万t/a洗选能力,现有铁路专用线满足该工程能力核增后运输能力要求。开采煤层为4、5、6、7、8、9、10、11、12号煤层,矿井剩余服务年限63年。该工程为露天采煤,采用单斗卡车工艺,共划分为五个采区,开采顺序为首采区→二采区→三采区→四采区→五采区, 工程现已经建成露天采场、主工业场地、副工业场地、行政福利区、选煤厂、铁路专用线等主体工程及其辅助工程。共设三个外排土场(北排土场、麻地沟排土场、东排土场,均已实施封场复垦)和内排土场,并实现了全部内排。原煤储存设5个储煤仓,产品储存设1个半地下槽仓,矸石储存设1个矸石仓,设装车仓4个,以及封闭式输煤栈桥等储运工程。供热依托神头电厂统一供给。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处理站各一座,选煤厂设有煤泥水处理系统。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该工程拟新增的500万吨/年选煤项目在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办发〔2019〕58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的意见》等相关要求审核备案完成前,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建设。 (二)目前该工程未开展生态监测工作。建设单位应结合生态恢复措施和实施效果,优化生态恢复方案,加强保育工作;按照“边开采、边恢复”的要求,完善并严格落实后续生态恢复和监控措施。 (三)该工程在后续开采和采区推进过程中,应结合开采时序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后续居民搬迁安置工作,确保在煤炭开采前完成居民搬迁,并及时开展搬迁迹地的生态恢复工作。需严格落实原环评确定的搬迁计划、要求,避免扰民。 (四)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后评价拟定的地下水监测计划,建立观测台账。及时调查周边居民饮水现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制定供水预案,保障居民供水安全。鉴于工程将会在煤矿生产60年后开采到李西沟断层附近,为避免发生奥灰突水,将来开采到断层附近时须按照设计留设足够的保护带,确保奥灰含水层不被导通。 (五)建设单位应在后续排放洗选矸石时按规范要求分层堆放及时覆土碾压,避免自燃;应加强对排土场的维护和管理,选用适宜的物种开展绿化,维持排土场生态稳定,保证恢复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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