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中煤九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200万吨/年焦化技术改造项目

编辑时间:2022-05-07     

项目名称: 灵石县中煤九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200万吨/年焦化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晋中市灵石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单位: 灵石县中煤九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机构: 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拟批准日期: 2022-5-7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晋中市灵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焦化产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98号)要求“上大关小”置换建设的210万吨/年焦化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2座炭化室高6.78米捣固焦炉,配套建设3×140t/h干熄焦装置(2用1备)及2×20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净化后的剩余焦炉煤气通过现有煤气输送管道输送至相邻的灵石中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18万t/a合成氨30万t/a尿素项目综合利用。项目总投资16.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45亿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炼熄焦环节。精煤转运采用全封闭皮带输送廊道,转载点设置微动力除尘器,破碎机设置袋式除尘器;煤焦制样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采用封闭式筛焦楼,振动筛头部、受料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进入筛焦除尘地面站处理;焦炭转运采用封闭式皮带通廊,转运站设置袋式除尘器。

焦炉采用机、焦两侧加罩封闭措施。焦炉燃用低硫净化煤气,采用“废气循环+多段加热”低氮燃烧技术,烟气采用“SDA半干法脱硫+袋式除尘+低温SCR脱硝”尾气净化装置处理;装煤烟气采用“高压氨水喷射+炉顶双U型管导烟车+单孔炭化室压力调节+炉头烟气机侧除尘地面站” 处理,配套“钙基干法脱硫+袋式除尘器”;推焦焦侧烟气送焦侧除尘地面站处理,配套“钙基干法脱硫+袋式除尘器”;干熄焦的装焦等低硫烟气进入干熄焦除尘地面站处理,配套“钙基干法脱硫+袋式除尘器”;干熄焦的循环风机放散气、排焦双岔溜槽等高硫烟气送入焦炉烟气脱硫脱硝装置处理。

2.煤气净化环节。煤气净化、库区等各类油品贮罐(槽)设氮封装置,废气收集后通过压力平衡装置返回负压煤气管道;苯装车采用底部装载方式,焦油装车采用上装鹤管密闭技术,油气经蒸汽平衡返回负压煤气管道;脱硫再生塔尾气经酸洗+碱洗+水洗处理后,送焦炉系统配风;制酸废气经碱洗塔+电除雾器处理后,尾气送焦炉脱硫脱硝装置处理;硫铵结晶干燥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尾气洗净塔处理后,送焦炉系统配风。

3.无组织排放环节。精煤堆场全封闭,配套喷雾抑尘装置;精煤转运采用密闭转运通廊;采用全封闭焦场大棚,配套喷雾抑尘装置。

4.其他污染环节。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气浮池、隔油池等加盖收集的高浓度恶臭废气送焦炉焚烧处理;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污泥浓缩池等加盖收集的低浓度废气采用碱洗+生物滤塔+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施工场地、施工道路每日洒水,施工工地周边设置围挡,露天堆放的散状物料实施全覆盖。施工物料采用清洁能源或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的封闭厢式车辆运输,严格控制车速,运输公路全部进行硬化,加强施工场地扬尘控制。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煤气净化产生的终冷冷凝液、粗苯分离水、剩余氨水、煤气管道冷凝水等经蒸氨处理后与炼熄焦水封水、车辆冲洗水、地坪冲洗水、生活化验废水等送酚氰废水生化处理站处理;酚氰废水生化处理站出水以及煤气净化循环水系统、制冷循环水系统排污水、脱盐水站排水、余热锅炉排水等清净废水送污水处理站中水回用处理系统处理;中水回用处理系统产生的浓相水送浓水处理及分盐系统处理。全厂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炼熄焦系统(备煤、装煤、干熄焦、推焦、筛焦)除尘灰、焦油渣、蒸氨残渣、酸焦油、废油渣、再生残渣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等掺煤炼焦;脱苯残渣掺入焦油外售;焦炉烟气脱硫产生的脱硫灰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建设项目投运后开展危险特性鉴别,根据其固废属性进行管理;蒸发废盐、废脱硝催化剂、废制酸催化剂、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暂存库规范暂存。危险废物暂存周期不得超过30天,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转运处置。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设置时考虑地形、厂房、声源方向和车间噪声等因素合理布局,将高噪声源车间或装置远离办公楼,对噪声操作岗位人员强化个体防护。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对较大功率的鼓风机、压缩机等设备,应集中布置,置于室内或设置隔音操作室;对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以及因工艺需要排气放空的管线,应采用加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减少气流脉动噪声;破碎机、振动筛、各类泵等设备安装时,设置基础减震;管道系统采用弹性连接等措施,严格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位于郭庄泉域非重点保护范围内,须严格按照省水利厅《关于灵石县中煤九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200万吨/年焦化技术改造项目对郭庄泉域现状水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晋水审批决〔2021〕716号)和《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要求,危废暂存间、酚氰废水池、化产区、罐区、焦炉装置区、化粪池、污水收集池、污水管沟、垃圾堆存处等为重点防渗区;其他装置区、循环水站、空压站、脱盐水站、制冷站、煤棚、焦棚、焦仓等为一般防渗区。设置6口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避免对郭庄泉域和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