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忻一体化经济区滹沱河供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编辑时间:2022-07-25      来源:

晋环审批函2022〕322


山西太忻滹沱河供水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太忻一体化经济区滹沱河供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申请》、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关于太忻一体化经济区滹沱河供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报告》(晋环服务〔2022〕7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太忻一体化经济区滹沱河供水工程位于忻州市五台县、定襄县、忻府区和太原市阳曲县境内,工程任务是向太忻一体化经济区提供城镇生活及工业用水,属于山西省2022年省级重点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水河水源地工程和供水工程。其中,清水河水源地工程依托坪上应急引水工程,目前尚未建成,此次进一步优化调整,以坪上泉域的泉水为水源,建设取水工程、引水管线、李家庄加压泵站、连接隧洞和引水隧洞,设计取水流量1.0m3/s,引水管线全长0.90km,供水工程线路总长约82.016km。近期2025年供水规模约3000万m3工程总投资1167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69.2万元。

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务院关于海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的批复》(国函2013〕36号)、《山西省滹沱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规划(2017-2030年)》《山西省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丹)河、涑水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规划》。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审批发2022〕211号文《关于太忻一体化经济区滹沱河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依据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评估报告(晋环服务〔2022〕72号),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以后,项目实施对周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一)做好水资源保护工作。本着“先节水后供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原则,进一步核减工业、农业及居民生活用水水量,加强节水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严格按照坪上泉域取水控制条件进行引水,优化工程调度方案,健全工程补水机制,优先保障引水水源下游河道生态需水,最大程度减少对滹沱河、清水河等下游取水的影响。水源工程位于坪上泉域重点保护区,严禁在泉域重点保护区排放污水、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生活垃圾和其它废弃物等。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施工期间应强化施工管理,规范施工行为,认真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临时占地使用时间,减少施工营地面积和扰动面积;对施工扰动区进行表土剥离,采取覆盖、拦挡、设截排水沟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土地整治或生态修复等措施进行生态恢复。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加强扬尘管控和施工机械尾气管控,施工场地采取设置围挡、路面硬化、物料覆盖、洒水抑尘、车辆清洗及密闭运输等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应加强施工噪声监管,采用低噪声机械、合理设置施工场地及采用合理施工方案,科学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设置施工临时围挡和临时移动声屏障等措施,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严格控制爆破时间,尽量减少单段炸药使用量,优先采用先进的爆破技术,并提前预警,减少爆破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各泵站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橡胶减震、扰性链接等降噪措施,并加强运行维护,确保各厂界噪声达标。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共设置4个弃渣场,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弃渣、弃土应及时清运至规定渣场堆放,严禁随意倾倒。项目投运后,各管理站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棉纱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各加压泵站的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厂家回收。

三、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四、我厅委托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太原市生态环境局阳曲分局、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五台分局、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忻府分局,按照各自职责开展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管理工作。

五、你公司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太原市生态环境局阳曲分局、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五台分局、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忻府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7月5

抄送:厅核与辐射源安全监管处,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太原市生态环境局阳曲分局、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五台分局、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忻府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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