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批准项目
关于山西阳泉海落湾-白家庄220kV线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编辑时间:2023-09-19 来源:
晋环审批函〔2023〕405号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批山西阳泉海落湾-白家庄220kV线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晋电发展〔2023〕348号)、山西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院《关于山西阳泉海落湾-白家庄220kV线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报告》(晋环研〔2023〕75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晋中区域电力负荷增长和阳泉富余电力送出,你公司拟建设山西阳泉海落湾-白家庄220kV线路改造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阳泉市郊区和晋中市寿阳县境内。建设内容包括海落湾-白家庄Ⅰ回线路改造工程,改造线路长度30km,更换耐热导线,拆除7基铁塔、新建12基铁塔;海落湾-白家庄Ⅱ回线路拆旧建新工程,改造线路长度35.5km,更换部分耐热导线,拆除原线路杆塔83基,拆除线路长度约34km;相应变电站的间隔改造及配套的通信工程。
项目建设符合山西省电网规划,为2023年省级重点工程,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以晋电发展〔2022〕828号文印发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根据《评估报告》结论,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满足国家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总体评价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一)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路径方案,尽量避让基本农田、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合理选择塔基、施工工艺,减少对耕地和林地的影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植被破坏,保护表土资源,施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
(二)认真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线路路径选线时尽量避让居民密集区,无法避让的要抬高导线对地高度,减少线路工频电磁场强度。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定期开展检测,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三)严格落实其他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施工期扬尘控制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施工期扬尘“六个百分之百”。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临近村庄、学校等路段夜间不得施工。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堆放,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
(四)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公开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我厅委托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阳泉市生态环境局、晋中市生态环境局、阳泉市生态环境局郊区分局、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寿阳分局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阳泉市生态环境局、晋中市生态环境局、阳泉市生态环境局郊区分局、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寿阳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8月31日
抄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阳泉市生态环境局,晋中市生态环境局,阳泉市生态环境局郊区分局,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寿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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