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3年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编辑时间:2017-09-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八个部分组成。在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信息公开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 0351-6371143

一、概 述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以来,省环境保护厅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08]4号)等一系列文件,在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领导下,以实现公开、公正执法,便捷、高效服务为工作目标,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领导,规范运作,强化监督,坚持把开展信息公开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工作透明度的重要突破口和载体,认真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功能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全面性进一步提高。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山西省环保厅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厅长任组长,副厅长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并下设办公室作为厅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机构,办公室设在省环境信息中心。厅环境督察处负责牵头环境信息公开的总体工作;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涉及环保政务公开方面的工作;省环境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公开的技术支持和服务,负责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的受理,各业务处室按职责分工做好本领域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各项制度,形成工作的长效机制

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省环保厅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程序、信息更新程序、依申请公开程序、网上咨询答复程序、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意见征询工作办法等各项工作制度。按规范编制并主动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进一步梳理、确定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目录。认真做好每月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咨询、申请答复工作。加强分析研究,及时向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和省政府门户网站报送文件数据,按规范编制并及时报送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做好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的备案工作。

(三)加强建设和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配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环保厅政府门户网站山西环境保护网上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并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功能设置,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的自查、抽查、网上评议等工作。为方便公众及时查询我厅的信访、投诉、咨询等情况,我厅在网站上建设了政民互动栏目,并公布了信访电话;还在省政府网站专门设置了在线申请平台,建设了依申请公开后台受理系统,增设状态查询功能。设置“山西省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按照环保部《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标(第一批)》内容逐条建档并汇总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经过梳理和编目,根据《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省环保厅积极主动公开本部门的各类政府信息,基本涵盖了我厅各业务处室和下属单位所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我厅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311 日到2013年底,省环保厅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3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76条,占4.95%;政策法规类信息1013条,占66.04%;行政职权类信息89条,占5.8%;工作动态类信息30条,占1.96%;决策类信息326条,占21.25%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省环保厅把山西环境保护网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和第一平台,公众可以通过山西环境保护网的信息公开专栏查阅省环保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可向我厅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对网站首页布局和栏目进行了调整,增设了首页导航栏,对首页环保业务栏目行了优化,修改了二级页导航条,进一步提高了网站浏览的便捷性。

2.公共查阅服务 在省环保厅资料室设置公共查阅点,方便公众查阅省环保厅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内容。

三、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文件精神,以及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厅实际,对通知中的工作安排和任务分工做了进一步分解细化,制定了具体措施和时间表,及时将处室提供的信息进行了公开。

根据环保部20130712日《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74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关于落实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晋环发〔201371号),编制了省厅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同时在网站的显著位置设立了“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目前已公开污染防治、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的部分内容,共计326条。按照对十一个市级网站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的要求,对各市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省环保厅共收到网络依申请1件,现场依申请1件,信函依申请15件申请,均已全部办结。主要集中在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文件的公开,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其中,同意公开的13件,占76.47%,同意部分公开的0件,不予公开的2件,占11.76%,非政府信息的0件,政府信息不存在或不属于本单位所掌握信息的2件,占11.76%。不予公开的原因在于其所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也没有相关的政策法规明确该信息是否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我厅正在请示环保部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和方式等,待环保部明确后将予以答复。

五、咨询处理情况

省环保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服务,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专人接听、接待公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和咨询,能当场答复的做到当场答复,疑难问题待研究后及时答复。实行统一受理,分别办理,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的规范性。

我厅网站还成功举办了题为“山西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在线访谈,省环保厅刘军副厅长对我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做了详细的介绍,并与网民进行了友好互动。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省环保厅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2013年,全年省环保厅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3年省环保厅未产生用于政府信息公开软件系统和硬件设备更新等费用。2013年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没有收取费用。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突破,公开信息更加贴近民生,但在工作中还是存在瓶颈,主要是信息主动公开同省政府和环保部的要求还有差距,如何更加服务群众,加强政民互动需要集思广益。

(一) 主要问题

1.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少数处室和事业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不能主动及时提供和发布信息。

2.门户网站的业务公开信息量不够、服务功能有待增强。对涉及本单位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数据是否属于公开范围,把握得还不够准。

(二) 改进措施

1.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深化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公开,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

2. 强化管理、宣传,服务公众。进一步制定一套适应本单位的信息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公文类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

3.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法规政策的学习培训,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化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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