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我省11月环境空气质量奖惩结果揭晓

编辑时间:2023-01-05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0067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来      源: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3-01-05
标      题:  我省11月环境空气质量奖惩结果揭晓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01-05

近日,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山西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方案》(晋环大气〔2019〕15号)要求,山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2022年11月份各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情况通报。


11月,根据实时监测数据,大同、长治、晋城、朔州、忻州、吕梁等6个市获得奖励,其中大同市获得的奖励资金最多,为710.37万元。 太原、阳泉、晋中、运城、临汾等5个市均被扣罚,晋中市被扣罚最多,为1022.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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