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促进市场主体倍增

运城市在破除制约发展的生态环境要素保障上取得新突破

编辑时间:2022-11-15      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为了加快市场主体倍增,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研究制定了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措施,助力更多市场主体立起来、活起来、强起来,切实提升市场主体要素服务保障水平,促进运城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

(一)统筹要素保障。在满足环境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对符合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绿色能源、先进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省、市重大产业项目,所在区域污染物排放指标及削减源确有困难的,在全市进行统筹;同时,协调审批部门将现行的总量指标在环评审批前取得调整为建设单位承诺投产前取得。

(二)简化审核程序。探索实施差别化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程序,进一步简化审核模式和审核报告,豁免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内“标准地”区域环评。对实施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建设项目,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对污染物预测排放量属于直接核定的市级审批项目,属地政府不再出具单个项目污染物削减方案承诺,并将法定20个工作日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统筹使用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削减源。将污染物排放总量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绿色传统产业倾斜,优先支持稷山铭福钢铁、绛县龙纤纤维等重大项目建设。在全市统筹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的6项主要污染物总量,编制区域污染消减方案,着力打通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消减源堵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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