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促进市场主体倍增

市场主体倍增 环境要素保障措施亮点

编辑时间:2022-11-18      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重要决策部署,省生态环境厅从统筹排污指标,深化环评改革、简化排污许可、优化环境执法等方面,提出了主动把生态环境保护全方位融入经济发展大局,强化市场主体环境能耗要素保障的十条保障措施,突出以下三方面特点:

  坚持优先支持,重点倾斜。将环境要素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绿色传统产业倾斜,优先支持重大转型项目建设,明确所在区域污染物排放指标确有困难的,由省级储备指标统筹解决,推进产业优化升级。

  坚持深化改革,精简瘦身。豁免部分项目环评手续,拓展环评承诺制试点,深化区域环评改革,简化环评编制内容,试行“一本式”环评管理,实行标准化编制、标准化审批,减少环评的随意性,缩短环评编制和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坚持简化管理,优化服务。简化排污许可管理,实施执法正面清单,对污染物排放量小、环境风险低、生产工艺先进的小微企业,纳入监管执法正面清单,减少执法检查次数或免予现场检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充分激发市场内生动力。

  生态环境部门将进一步强化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环境要素各项政策措施有序推进、落地见效,努力营造有利于市场主体蓬勃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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